孫中偉律所訊據(jù)9月30日中央臺消息,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故意殺害王家飛姐弟2人并強奸王家飛的李昌奎29號在云南省昭通市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因求婚遭拒后泄憤報復,強奸、殺害同村女青年王家飛,為滅口,又將王家飛年僅三歲的弟弟王家紅殺害。
雖然作為一名有數(shù)十起成功死刑改判業(yè)績的專業(yè)刑辯律師,以及長期致力于推動中國死刑廢除的死刑國際問題研究學者,2010日內瓦聯(lián)合國第四屆世界反對死刑大會特邀演講嘉賓,當聽到李昌奎二審被改判死緩時還是有些震驚,于是寫下了《孫中偉追問法院:讓“摔死男童、奸殺少女”的李昌奎免死如何服眾?》一文,被上百家網(wǎng)絡轉載,觀點被多位學者及網(wǎng)名所引用,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孫中偉律師認為:在中國目前還并沒有廢除死刑的情況下,如何保證現(xiàn)行的死刑政策能夠得到公正的適用,如何防止部分人員利用“廢除死刑”作為借口進行司法腐敗、權錢交易是社會公眾關注、特別重要的!因此,“為正義辯護”、保證法律的正確實踐、防止借“廢除死刑”作為借口進行司法腐敗與防止死刑的不當濫用同樣是律師的信仰和使命!
近年來,孫中偉律師不僅在死刑成功改判方面因幾十起的成功業(yè)績而著稱!同時,孫中偉律師并非象有些公眾所誤解的那樣認為孫中偉“專為壞人辯護”, 孫中偉律師同時也為多名死刑案件的被害人成功代理申訴,近日,孫中偉律師所代理的震驚全國的湖北襄樊(襄陽)王朋、蔡俊杰等37刀殘酷殺害出租司機孟海生(下崗工人)、并搶劫、焚尸、燒車,被害人家屬未拿到分文賠償而被告人僅被從輕判處無期徒刑和死緩一案,孫中偉律師代理被害人家屬進行申訴,案件現(xiàn)在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已經(jīng)正式?jīng)Q定向湖北省人民法院提起抗訴。2010年9月27日《鳳凰周刊》第27期就此以內地《“苦主”掀死緩翻案潮》特別報道!
律師并非為“好人”辯護,也并非為“壞人”辯護,律師是為“正義”辯護!“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實現(xiàn)社會的公平正義”是有良知的律師的神圣使命!
(孫中偉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