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云南巧家縣白鶴灘鎮(zhèn)花橋社區(qū)便民服務中心,征地補償協(xié)議簽約現(xiàn)場。上午9時許,一聲巨響,火光閃過,一小朵磨菇云升起。官方事后通報,此次爆炸共造成4死16傷。官方迅速通報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趙登用,作案動機是報復社會,在爆炸中當場死亡。并且強調,此次爆炸與拆遷無關。但警方公布的結論沒有讓當?shù)卮迕窈蜕鐣娦欧?。當?shù)卮迕駛兏嘁蓡?,“趙登用作為一個外鄉(xiāng)在這里打工的年輕人,他跟政府前世無冤,今世無仇,在縣城沒得一分土地,為啥子要去炸嘛?”而南方都市報稱南都記者接觸到趙登用的一名工友。據(jù)他透露,爆炸發(fā)生當日上午8時30分左右,趙登用在縣城紅衛(wèi)街被一背包男子叫住,該男子隨后以5元錢雇用趙登用的摩托車將其拉到“花橋”。
筆者認為,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為何引發(fā)公眾的質疑,我們的媒體、政府部門應當在該事件中需要反思什么,作為社會公眾,應當持有什么樣的心態(tài)和質疑態(tài)度?
每次有大案要案發(fā)生,媒體總是希望能挖掘案件背后的“社會原因”。爆炸案件發(fā)生后不久,在案件事實還沒有查清的情況下,有的媒體就開始報道稱爆炸案系當?shù)匾慌迕褚虿粷M拆遷,在現(xiàn)場引爆自己孩子身上的炸藥,矛頭直指當?shù)貜娪驳恼鞯夭疬w。在沒有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有關媒體就匆匆作出不滿拆遷引發(fā)自殺式爆炸案的嚴重失實報道。所以很容易給人“因征地補償不公導致的慘劇”的聯(lián)想。誤導社會公眾,損毀政府形象。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刊發(fā)或轉載虛假新聞,不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同時也有損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和新聞工作者的形象。媒體從業(yè)者要具有社會責任感。 一些傳媒只想著如何“奪人眼球”,卻罔顧新聞真實性原則,沒有履行嚴格審核認真把關的職責,一味追逐經(jīng)濟效益而拋棄社會效益。當今社會,媒體對國際政治、經(jīng)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的輻射日益加強,對人們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響日益深入。正因為如此,對各類媒體來說,樹立和秉持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國家主席胡錦濤曾在世界媒體峰會開幕式上指出,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促進新聞信息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傳播。
一起造成多人死亡的爆炸案件,自然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作為政府有關部門,只有及時公布事實真相,才能消除公眾的疑慮和社會謠言,俗話說,謠言止于真相。如果某一信息確屬謠言,政府等當事方反應越快速,效果越明顯。在有關報道稱爆炸案系當?shù)匾慌迕褚虿粷M拆遷,在現(xiàn)場引爆自己孩子身上的炸藥的謠言四起時,當?shù)卣块T及時公布事實真相,通報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趙登用,作案動機是報復社會,在爆炸中當場死亡,警方公布了認為是趙登用厭世的證據(jù),如QQ空間日志、趙寫于高中讀書時的日記,一份趙登用妻子不知何時寫下的日記。有效化解了自殺式拆遷爆炸案的謠言。當然美中不足的是,對于趙登用的炸藥、背包來源,警方?jīng)]有給出答案。因警方披露的信息顯示,這起案件不僅與征地補償無關,而且很可能就是因為嫌犯個人品質太差引起的。這樣一來,就給大眾造成了心理落差,人們不愿意接受這樣的信息,于是就紛紛挑刺質疑。而警方?jīng)]有給出答案的炸藥和背包來源,就成為了質疑的理由。希望云南巧家縣警方早日調查清楚,解開這未知之謎,消除公眾的挑刺和質疑。
傳言四起,伴隨著發(fā)達的網(wǎng)絡迅速傳播。每當有大要案發(fā)生的時候,一些公眾總是希望這些案件的發(fā)生原因能歸結到“社會問題”,以此來寄托自己的某些不滿情緒和改良的期望。本案發(fā)生在征地補償協(xié)議簽署現(xiàn)場,一些人就希望是因征地補償不公導致的慘劇。當警方公布的案件起因指向“個人原因”時,就產(chǎn)生了心理落差,不愿意接受這樣的信息,于是對警方尚需時日調查的炸藥、背包來源進行了質疑。筆者認為,言論自由必須有限度,不負責任的言論是對自由的傷害,是對他人名譽、權利的蔑視。在網(wǎng)絡上不負責任的言論是相當無聊的炒作、發(fā)泄,是對他人的一種傷害,也是對自己聲譽的不負責任。另外,公眾有對政府和他人質疑的權利,但這種質疑必須是善意的,而不應是惡意的貶低和誹謗。
趙登用案被演變成拆遷自殺案說明我們媒體、政府部門、社會公眾應當堅守自己的責任、良知、職責。媒體要堅持新聞真相、政府部門要及時辟謠,社會公眾要不傳謠、不信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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