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諸多媒體報道: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許云鶴駕車沿天津市紅橋區(qū)紅旗路由南向北行駛,在行駛到紅星美凱龍家具裝飾廣場附近時,恰巧看見王老太由西向東跨越路中心的護欄,后王老太倒地受傷。據(jù)許云鶴回憶,當時王老太橫過半條馬路,準備跨越護欄時被護欄牽絆,落地兩步就咕咚摔倒在地?!熬驮谖业难矍?,看著就疼!”許云鶴表示,怕老太出危險,當時他立即停下車,從車里翻出創(chuàng)可貼給老太包扎上,并撥打了120。就在這時,王老太拿起電話,說了一句讓許云鶴從頭涼到腳的話,“我在馬路上讓車給撞啦!”然而,王老太卻有著另一番說法。王老太說,當天她爬中心護欄時,許云鶴的車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彈起后,趴在車前部,又倒在地上。攙扶老人賠償:法院認為假定沒撞上 也會造成老太驚嚇車主應承擔責任,攙扶老人賠償,8月16日,網(wǎng)友在華聲論壇等社區(qū)爆料,天津市車主許云鶴因攙扶違章爬馬路護欄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紅橋區(qū)人民法院判賠108606元。法院的判決理由之一,是“車主許云鶴發(fā)現(xiàn)王老太時只有4、5米,在此短距離內(nèi)作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發(fā)現(xiàn)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fā)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駛來車輛的影響。”攙扶老人賠償,2009年10月,他駕車時見到一位老太橫穿馬路被護欄絆倒,便下車上前救助,卻被當作肇事者起訴,雖然司法鑒定認為許云鶴的車輛并沒有碰到老太,但2011年8月仍被判賠償原告方10萬余元。攙扶老人賠償,許云鶴在微博稱,自己已經(jīng)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8月22日下午3時30分開第一庭。以上是網(wǎng)絡搜索而來,不管三七二十一,個人對該案簡單法律分析如下:
一、判決理由無法說明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系
法院判決理之一 “車主許云鶴發(fā)現(xiàn)王老太時只有4、5米,在此短距離內(nèi)作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發(fā)現(xiàn)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fā)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駛來車輛的影響?!保话愣缘缆方煌ㄊ鹿实那謾嗝袷仑熑螛嫵尚柘铝兴囊?、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各負相應的責任比例,如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2、因發(fā)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了損害事實。3、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4、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的過錯--過失。
這能夠證明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系嗎?很勉強!倒地定然是受到駛來車輛影響嗎?不一定!那么駛來車輛有無過錯呢?難判斷!在這樣不確定的情況下,法官以個人猜測或者說一種推理來斷案,顯然是不妥的。
二、司法鑒定結(jié)論卻能充分說明無因果關系。
司法鑒定結(jié)論明確“許云鶴的車輛并沒有碰到老太”,這就充分說明侵權人的行為與傷害結(jié)果是無因果關系的。而王老太卻說“當天她爬中心護欄時,許云鶴的車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彈起后,趴在車前部,又倒在地上?!焙苊黠@誰在說謊...
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則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就數(shù)個證據(jù)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則認定:(2)物證、檔案、鑒定結(jié)論、勘驗筆錄或者經(jīng)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本案中司法鑒定結(jié)論證明力應大于受害人的說法。
三、本案不可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裁決
公平責任原則是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它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應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指導自己的行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來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公平責任原則的適用應當具備三個條件:1、當事人雙方都沒有過錯。2、有較嚴重的損害發(fā)生。3、不由雙方當事人分擔損失,有違公平的民法理念。公平責任原則彈性較大,賦予了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法官依據(jù)內(nèi)心的公平、正義的道德觀念,來合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當分擔損失以及如何分擔損失。
但也正是因為這一特點,決定了公平責任原則在理論上的模糊性,比如公平責任在構成要件的要求上并不嚴格,行為往往不具有違法性,與損害結(jié)果之間往往也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而僅僅是一種事實聯(lián)系等。另外,這一特點也可能造成實踐中法官對公平責任原則的濫用,將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或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案件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或者將所有依過錯責任原則難以處理的案件也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
誠然,判決書中是存在一定的問題的,但還是有二審上訴還是可以改判。而網(wǎng)上更多人是覺得是法律都教大家不要做好人,顯然這樣的理解是多么的偏激。還有很多人感嘆:這是一個大街上倒下個老人沒人敢扶的時代。為什么呢?根本原因我們應該是問問那個王老太?不要怪這個世界太冷漠,要怪就先問問自己你給這個世界溫暖過嗎?
(上海市欣隆律師事務所楊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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