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過幾天這件事會被人們會忘記。2011年4月15日,有人在京哈高速25號出口附近攔下了一輛裝載著500只狗的大卡車。據(jù)說是有人開車在運狗車高速行駛之中,將其逼停,后來雙方僵持,直至協(xié)商將狗收購,鬧劇結束。
愛好寵物是自由,但同樣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本次行為,運狗一方據(jù)說有管理部門開據(jù)的材料(證明是不是齊全另當別論)證明運輸是合法的。在高速上攔車救狗這一方嚴重違法,甚至涉嫌犯罪。首先,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zhí)行緊急公務除外?!贝蠹铱梢钥吹狡綍r在高速公路超載的大貨車交警都不能直接上路攔截,何況平民百姓更無權出手以救狗的名義截車影響公共安全。雖然事件過去,此事沒有形成重大事故,但此截車行為顯然應該由交警部門進行嚴厲處罰,否則大家今天攔個運狗車,明天攔個運貓車,后天攔個運豬車,形成惡性循環(huán),交通秩序何存。據(jù)說,運狗車被攔下之后,雖然出具了相關證明合法運輸?shù)牟牧?,但無奈救狗的一方堅持,縱然有關部門出面維持秩序,最后還是由救狗一方將狗收購。從這一 過程來看,顯然運狗一方的目的地不是高速收費站,但最后就地將狗出售,收購方是不是存在強迫行為,這是執(zhí)法部門可以調(diào)查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本裙愤^程是不是與刑法這一規(guī)定相符,是不是公平自愿的交易,各位看官大家不知,但如果主管部門調(diào)查,也許會有這個可能性存在吧。
日常飼養(yǎng)寵物,也要守法。保護寵物,救狗并不是“高尚”的行為,更不是人道主義的行為,濟世救人扶貧助困才是值得提倡的,才是根本。我們平時常聽當事人反映鄰居養(yǎng)狗的各種有違社會公德行為,任由狗隨處便溺、遛狗不拴狗鏈子,威脅鄰居安全,在城市飼養(yǎng)大型烈性犬等。愛好寵物是您的自由,但您的自由如果影響了他人的生活,那您的行為就違背了道德,嚴重的是違法甚至是犯罪。
愛寵物,把它人性化,甚至在生活中當成您生命的一部分,當做您的“孩子”來對待,這是您的自由。但您的行為應該有所節(jié)制,不能妨礙了別人的正常生活與社會秩序。講“狗道”“貓道”同時更要講人道,您要遵守人類的基本道德。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底線,如果您只講動物之道,不守人類社會的道德,情節(jié)嚴重、違法的,可能要受到法律處罰。曾經(jīng)有一位“很有影響力的人物”他是素食主義者,也愛好動物,看到電影中有“殘害動物的場景,他便會蒙上眼睛并把頭轉到一邊直到傍邊有人提醒他那一幕已經(jīng)過去了?!钡恢v人道,與人類為敵,屠殺無辜,被全世界正義之師群起而誅之,他的鼎鼎大名叫希特勒。
由此可見,講“狗道”的人不一定就是“人道”的人。 建議有關部門對“高速救狗”這事應該做一公平的處理,畢竟它也影響了社會的秩序,也是存在不穩(wěn)定的因素。
(劉伯華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