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兑庖姟返谒臈l規(guī)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也即:對于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予以封存,準確地說應是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中國婦女報7月10日)
根據(jù)規(guī)定,犯罪記錄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這是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的具體落實,有利于切實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改過自新,避免使這些人因回歸社會無望而走向社會的對立面。
為了切實保障未成年人能有機會改過自新并重歸社會,切實保證未成年人不因一次犯罪而終身背上枷鎖,筆者認為還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應進一步明確“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具體內(nèi)涵?!坝嘘P單位”到底是什么單位?依據(jù)“國家規(guī)定”又是指的什么規(guī)定?這些問題沒有明確,不僅無法保障“有關單位”依法查詢權利的實現(xiàn),同樣無法保障未成年人輕罪封存記錄制度得到徹底落實。這就可能出現(xiàn)兩種極端情形:要么許多單位都認為自己是“有關單位”,都要求查詢,比如眾多用人單位就有考察勞動者以往經(jīng)歷的需求;要么保存犯罪記錄的主管機關隨意解釋,阻止有權單位的依法查詢。這需要四部門出臺具體的細則,以解決該問題。筆者認為,所謂的“有關規(guī)定”應局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除此之外,地方性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不能作為依據(jù)。比如現(xiàn)有的《公務員法》、《警察法》、《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教師法》等法律所規(guī)定的職業(yè)及國務院出臺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所規(guī)定的保安等職業(yè),這些職業(yè)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共公安全,招聘的條件之一便是應聘者未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相關單位可依法查詢,以保障所招聘的人員符合法定條件。除了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職業(yè)之外,其他地方性法規(guī)和規(guī)章都不能做出限制,否則,各部門、各單位都有可能成為“有關單位”,都有權查詢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如此一來,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制度將有名無實。
二是除了公、檢、法、司等司法機關保存有未成年人犯罪記錄之外,其他因職務或其他原因獲悉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單位和人員,不得向他人提供或泄露,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犯罪的未成年人,有相當一部分系在校生,其因犯罪而被追究責任,其所在班級、學校不可能不知情,學生被追究刑責任之后,其學校檔案中可能有所記載。對于這些信息,學校及教職員工不得向他人提供,以免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被他人使用而導致未成年人今后在就業(yè)等方面受到不利影響。輟學在家的未成年人因犯罪被判刑的,其所在居委會對其知悉的相關情況應保密,不得向他人宣揚或提供,違者同樣應受到懲處。這方面的源頭不堵住,那么,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所要達到的效果將大打折扣。
三是堅決杜絕未成年人“現(xiàn)身說法”的法制教育方式,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未成年人涉案后被羈押,其言行自由受到限制。讓其“現(xiàn)身說法”多是司法機關與相關單位的要求,而不是未成年人真心自愿的。2011年12月29日,陜西省咸陽市公安分局秦都分局結合這一年來轄區(qū)內(nèi)青少年犯罪的情況,帶兩名在押的青少年到陜科大附中,向3000余名中學生“現(xiàn)身說法”。這種做法嚴重傷害其自尊心和人格尊嚴,影響其今后的改造和回歸,引起眾人非議。而且,這種行為還直接導致該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公開,與我們所倡導的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制度背道而馳,應予以杜絕。
四是新聞媒體應自律,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相關報導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切實保證“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jié)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睉蛺簱P善是媒體人的職責,但應遵守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不能為了賺取點擊率、吸引眼球而不顧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切實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改過自新,避免使這些人因回歸社會無望而走向社會的對立面,這是全社會的責任。除了司法機關按規(guī)定封存相關記錄之外,全社會都應行動起來,以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犯罪犯罪信息不被公開宣揚和泄露,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創(chuàng)造出讓其回歸社會的良好條件。
(鄧盛友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