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泄密門”事件源起于2011年12月21日,金山毒霸產品經理“hzqedison”把CSDN用戶數據庫傳到了迅雷快傳(會員分享),該數據下載鏈接隨即在各大黑客論壇和QQ群中迅速傳開。
另據22日中移動手機報報道,金山自身數據庫也疑遭泄露。
史上最嚴重的互聯(lián)網用戶信息泄漏事件被鬧得沸沸揚揚,而這場災難的源頭竟然是安全廠商金山毒霸員工(迅雷ID:hzqedison)公開提供數據庫下載所致。一時間,輿論劍指金山公司。
事件已經發(fā)生,依照法律,理性處理,就是必要選擇。
眼下最緊急的是,立即停止侵權,阻止傳播,消除危險,把損失降低到最低,并立即公開事件處理結果,公開賠禮道歉,征得廣大用戶的諒解,挽回因泄密事件而給金山公司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廣大用戶與金山公司之間雖是服務合同關系,但因金山公司的違約行為侵害了廣大用戶的權益。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遭受損害的用戶有權選擇依據合同法要求服務商金山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也有權依據侵權責任法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停止侵權,控制局面,防止損失擴大,顯得尤為緊急。
向公安司法機關報案,通過立案偵查,弄清事情原委,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或者治安責任,給金山公司的廣大用戶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我國刑法修正案(七)規(guī)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相關人員是否涉嫌犯罪,如果不構成犯罪,是否涉嫌違法,這一切都只有報案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這也是廣大用戶,包括潛在用戶最大的期待。
至于始作俑者金山毒霸產品經理“hzqedison”,待將來事件平息后,公司可根據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誠信是維系社會穩(wěn)定的根本。不管當初金山公司的這名員工的動機如何,金山泄密事件,都再一次引起人們對誠信建設的高度警覺。
(羅天興律師供法邦網-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