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鄉(xiāng)派出所指導員
——非只目無法紀,已突破人性底線(法外隨想)
罪刑法定,是刑法基本原則,是否犯罪,有法律規(guī)定,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法律確定是否構(gòu)成犯罪外,任何國家機關、組織及個人,無權規(guī)定是否犯罪。
令人震驚的是,法治逐漸步入正軌的和諧中國,作為最基層政權的、維護地方治安為自身責任(實際是該機構(gòu)存在基礎的責任)鄉(xiāng)派出所指導員,竟然妄自尊大,狂妄越權、肆意立法、無限解釋法律,戴避孕套不算強奸,令人發(fā)笑。
仔細分析貴所指導員所發(fā)“高論”根由,無外乎三,一、不具備擔任該職務的基本素養(yǎng),是法盲;二,精通法律,對此類情形久經(jīng)“歷練”,維護同僚手段千變?nèi)f化,事不“平”,“術”不止。三、貴指導員思想開放,對類似事件,已經(jīng)麻木,只要帶套,發(fā)生在任何女同志身上的類似行為,不違法。
對于第一種原因,有理由從輕處理,清除出公安隊伍了事;
第二種是知法犯法,褻瀆神圣的公安職責,同時,濫用職權涉嫌窩藏包庇壞蛋分子;當然不能排除,在該鄉(xiāng)范圍內(nèi)已形成貪腐集團,互“幫”互“助”,卻有必要嚴懲,或者一窩端,為當?shù)厝嗣裨旄!?/p>
第三種,記得圣人說過,人和動物的區(qū)別在于人能夠自我約束,如果貴指導員如此開放,可以放任帶套肆意性行為,那么只能說明,其已經(jīng)喪失認得基本理性,用咱們老百姓的話說就是“披著人皮的動物”。
道德經(jīng)云: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大概意思是本分行事,不違法亂紀,不做超越本職工作職責的事情,就不會出禍患,方能長久;善言善行,雖然逝去,但人們會記住他的美好德行,永遠存在人們心中。貴所指導員失所能久乎?不是我等草民所能決定的,但我們可以斷定其雖生已亡。
大學中庸曰: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棺釉唬骸胳吨梗渌?,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小鳥飛落在小山崗,知道它應當停止的位置,鳥都知道自己應當處的位置,人難道不如鳥么?貴指導員如鳥乎?
(蔣福安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zhuǎn)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