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氣晴朗的很,以至于有懶洋洋的感覺。但如果知道別人正在經歷痛苦,便沒有享受陽光的思緒,有的只是奔走在幫助別人的旅程中。
作為一名律師,我從來沒有拒絕過別人的請求,我一直把自己比喻成“不能拒載的出租車司機”,不管當事人有錢還是無錢,錢多還是錢少!
在此前提下,我才有了參與一些社會焦點事件的想法,因為在參與過程中,我行使了一個公民的監(jiān)督權,進而我找到了自我感知的真相,也感受到一個社會人應當承擔的責任。
通過《新京報》記者朋友知道王寶強家屬交通事故身亡的消息,恰逢南和縣法院也有我辦理的多起行政訴訟案件,對于南和已經有所了解的我,便在這個巧合的時間去了受害者家慰問,順便利用自己的所能幫助他(她)們。再說畢竟自己編著過一本專門交通事故的百萬字的法律圖書——《最新交通事故疑難案件裁判標準與實務解析》,感覺自己還算專業(yè)!
驅車十分鐘即從南和縣城趕到大會塔村,自己從農村超市購買了一箱八寶粥,略表心意。但我走近受害者公婆家里時,自己禁不住流下眼淚。
受害者上有近80歲的公婆,公公還是耳聾,基本失去自主生活能力。下有六歲、二歲的一雙兒女。婆婆抱著二歲的孫子,哭訴著自家所遭受的不幸。孫子一口一口地喊叫著媽媽。我也哽咽著勸著老太太“要為一雙兒女堅強起來”??吹竭@一幕,我理解了寶強的氣憤,這也說明寶強是一個性情中人。那些沒有來現(xiàn)場卻對寶強進行惡意評論的人是不能理解此時此刻的心情的。
受害者丈夫也沒有固定工作,除了農活以外也是去縣城打點零工度日。我們不敢相信,這樣一個條件拮據(jù)的家庭如何度過難關?如何把這一雙兒女撫養(yǎng)長大成人、學業(yè)成就?
這讓在場的每個人陷入沉思!在受害者家屬都平息下來,我才談了對此事的看法及救濟方案。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案件終需要走下去,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得到賠償?才是痛心之后面臨的最大問題。
我們提示到:結合案件如何讓與逃逸者有關的其他更多人牽扯進來,以增加賠償支付層面?如何在現(xiàn)行法律情形下協(xié)調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保險公司、登記車主的聯(lián)結?如何對本案涉及的道路管理者、工傷等其他賠償可行性進行分析?
我們期待著受害者家屬在這起交通肇事案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殷清利律師供法邦網-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