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發(fā)展改革委員會《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涉及行政體制,財稅、金融、投融資、價格、民生、統籌城鄉(xiāng)等7大方面。其中,財稅體制改革一節(jié)中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房產稅擴容”傳聞首次得到官方的證實。權威人士表示,出于試點順利落地的考慮,房產稅征收已確定“向增量開刀”的思路。該思路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對增量住房進行征稅,不會覆蓋存量;二是在劃定人均免征面積的基礎上,對超出部分征稅。而就征收城市而言,杭州、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皆有可能
房價抑制效果有限:
房地產價格主要由供求關系決定,目前總體來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偏緊,房價支撐穩(wěn)固。而從征收模式上來看,不論是上海的對增量房征收,還是重慶的根據房價征收,對于供求關系較為緊張的一線城市來說,房價上漲壓力持續(xù)存在;而就廣大的二三線城市,市場供大于求,經濟發(fā)展不平衡,房產稅征收條件不成熟,很難實施;從操作層面來看,區(qū)域征收的形式,很難形成規(guī)模效應,對房價調控有限;從征收力度來說,目前實行的稅率,對投資房產的擠出效用不明顯。
長期政策效應明顯:
房產稅并非抑制房價的短期舉措,最根本的目的應為完善財稅制度,增加地方政府可持續(xù)收入,幫助地方政府對于土地財政的依賴,從而避免地方政府的賣地和房地產化沖動,在未來的城市建設中,強化政府規(guī)劃作用,合理城市布局,更多考慮民生問題,從根本上遏制房價的不合理上漲,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合理發(fā)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