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拿過一針一線,卻被父親逼迫偷東西,沒有偷到竟被生父用開水燙?云浮市云安縣一名7歲的小女孩秋蓉全身皮膚松脫,深度燒傷面積達85%,現(xiàn)在躺在廣州市紅十字會醫(yī)院里奄奄一息。一直在爺爺奶奶身邊的秋蓉,前段時間被父親接到云浮城里,回來后全身被燙傷,家人大驚之余,她道出一個讓人更驚人的事實:是父親所為。原來,父親要她偷路人的東西,她沒有偷到,連續(xù)幾天都沒能完成“任務”,父親不讓她吃飯,與同居女友合打她,并脫光她的衣服,用熱水往她的身上潑,直到把一整壺的開水都潑完才收手。秋蓉的爺爺已報警,獸父已被警方帶走。而秋蓉一直由爺爺奶奶撫養(yǎng),約50萬的醫(yī)藥費讓農(nóng)村家庭無力承擔。
法律其實有時是很無奈的,善良的人們對慘絕人寰的獸父的行為往往也是非常冷漠的。法律,這個象征公平、正義的天平,是不可能充分保護小秋蓉的?!秲和瘷嗬s》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只是一紙空文,不能承擔拯救小秋蓉的重擔。昂貴的醫(yī)療費更是令小秋蓉雪上加霜。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需要修改,建立一種能有效地保護類似小秋蓉遭遇的兒童法律救濟機制和救濟基金。
中國的父母可以任意打罵孩子的陋習必須予以廢除,只有中國的小孩可以隨時控告其父母的打罵行為,家庭暴力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兒童的人身權利和人格應當是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國家鼓勵和支持以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目的的公益訴訟,完善維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援助制度。國家應當對曾經(jīng)因犯罪侵害受到心理創(chuàng)傷的兒童,給予心理治療和康復的必要幫助。
傳統(tǒng)文化不能繼續(xù)充當殘害未成年人的幫兇,中國法律,特別是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法律不應當繼續(xù)沉默。讓殘害未成年人的父母、老師等天然親近群體付出沉重地違法成本。父母打罵自己的孩子、老師打罵自己的未成年學生都是法律不能容忍和寬恕的違法行為。以兒童利益最大化作為首要考慮,制定科學有效的法律,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兒童是中國的未來、世界的未來,保護兒童合法權益就是保護我們的未來。各相關部門和機構在制定相關政策和落實中以兒童利益最大化作為首要考慮。銘記保護兒童,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城鄉(xiāng)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希望小秋蓉的悲劇不再重演……
崔趨強律師山東中都劍律師事務所
(崔趨強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zhuǎn)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