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高速公路路面遺撒物致通行車輛受損,保險公司賠償被保險人后,有權向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行使保險代位追償權。高速路遺撒物致車輛受損,保險人賠償后能否追償?下面我們將通過案例為您解析。
案例簡介:高速路遺撒物致車輛受損
2014年,蔡某車輛在高速路上撞上路面雜物發(fā)生單方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車輛損失3.7萬余元后,向高速公司管理機構公路公司代位追償。
法院判決:保險人賠償后可以追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保險代位追償權是指因第三方對保險標的造成損害而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在賠償金額內現(xiàn)行賠付給被保險人,保險人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公司依保險合同約定,賠償蔡某車輛損失費,從而取得對造成投保車輛損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償權。該代位追償權符合《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依《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相關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公路公司系高速公路管理機構,雖按國家相關規(guī)范文件要求進行了例行巡查,但未盡到及時清理障礙物、保障道路暢通安全的法定義務,以不作為方式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對事故發(fā)生存有過錯,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判決公路公司支付保險公司3.7萬余元賠償款。
律師說法:高速路遺撒物致車輛受損,保險人賠償后能否追償
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未盡到及時清理障礙物、保障道路暢通安全的法定義務,導致通行車輛因路面遺撒物發(fā)生單方交通事故而受損,保險公司賠償被保險人后,有權向高速公路管理機構代位追償。保險代位追償權是指因第三方對保險標的造成損害而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在賠償金額內現(xiàn)行賠付給被保險人,保險人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在本案中,保險公司依保險合同約定,賠償蔡某車輛損失費,從而取得對造成投保車輛損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償權。該代位追償權符合《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依《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相關規(guī)定。公路公司系高速公路管理機構,雖按國家相關規(guī)范文件要求進行了例行巡查,但未盡到及時清理障礙物、保障道路暢通安全的法定義務,以不作為方式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對事故發(fā)生存有過錯,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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