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傳統(tǒng),小夫妻在結婚時通常由父母準備好婚房,那么,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子女名下,離婚時如何分割?很多人對此會有所疑問,我們將通過案例為您解析。
案情簡介: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子女名下,離婚時如何分割
王某與宋某自2012年戀愛,雙方于 2014年中旬結婚?;楹?,宋某父母全款為兩人購買商品房一套,但只登記在宋某一人名下。舉辦婚禮后兩人搬入婚房內(nèi)居住。2015年4月,王某與宋某由于吵架頻繁協(xié)商離婚,但在房產(chǎn)歸屬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宋某父母要求王某歸還婚房,經(jīng)多次溝通未果,宋某無奈提起訴訟。
合議庭意見:房產(chǎn)屬宋某所有
法院認為,宋某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宋某的個人贈與,王某取得訴爭房屋50%的產(chǎn)權沒有依據(jù),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律師說法:屬于贈與自己子女行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chǎn)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可見,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若當事人結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本案中,房產(chǎn)系宋某父母出資購買,并登記在其子宋某名下,且宋某父母并沒有表示該房屋系贈與王某與宋某二人的,因此,即便房屋系婚后購買,該房屋仍屬于宋某一人所有,王某無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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