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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薛蠻子嫖娼被行政拘留,支持薛蠻子的人要么認為這是政府在整薛蠻子,要么認為犯法也可以原諒,他仍然是個好人。反對薛蠻子的人則認為,微博大V的道德令人堪憂,臺前一套,幕后一套。薛蠻子做過慈善、幫過創(chuàng)業(yè)者、說過逆耳忠言、推動過社會進步,但是仍掩蓋不了他嫖娼的事實。人都是兩面的,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他嫖娼會被唾棄,但是他的善舉永遠是善舉。
薛蠻子這么有影響力的人物,被行政拘留,除了輿論嘩然外,這個事就完了嗎?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了對嫖娼的處罰,但是北京對此還規(guī)定了勞動教養(yǎng)。勞動教養(yǎng)后呢?有專家說,可可能會被驅(qū)逐出境。
事件回顧:
薛蠻子北京一出租屋嫖娼被抓 被稱“中國第一嫖客”
昨日上午11時12分,平安北京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2013年8月23日,根據(jù)群眾舉報,朝陽警方在安慧北里一小區(qū)將進行賣淫嫖娼的薛某(男、60歲)、張某(女、22歲、河南人)查獲。經(jīng)審查,二人對賣淫嫖娼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警方已依法對二人行政拘留。記者多方證實后確認,薛某即薛蠻子,其真名薛必群,系知名投資人。(來源于人民網(wǎng))
法邦時評:
薛蠻子將身歸何處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其賣淫嫖娼的行為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話,則會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北京賣淫嫖娼有具體的處理規(guī)定,對嫖娼人員要進行行政強制教育――收容教育六個月到兩年,具體時間由公安機關自由裁量。其法律依據(jù)是《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對賣淫、嫖娼人員,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處罰外,對尚不夠?qū)嵭袆趧咏甜B(yǎng)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收容教育。同時該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收容教育期限為六個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
根據(jù)公開報道,薛蠻子是美國國籍,所以,對他進行勞動教養(yǎng)后,或許會對他驅(qū)逐出境。我們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處罰,外國人在我國為非作歹的不在少數(shù),只是沒有曝光,為什么
對中國社會有益的人,嫖娼被捉就被趕出去了呢?該趕出去的人渣很多,但不是薛蠻子。如果薛蠻子被趕出國,只能說就少了一份正能量。
網(wǎng)友評論(新浪微博):
違法就是違法
@克里斯托夫-金: 如果薛蠻子嫖娼確鑿,作為頭號公眾人物必將付出沉重代價,再怎樣批判都不為過,如果他“被嫖娼”,他的聲譽將如虎添翼,再怎樣構(gòu)陷都無濟于事,我不是五毛公知,只是一個獨立思考的海外華人,我不仇恨任何人,也不在國內(nèi)斂財,只期盼中國健康發(fā)展,不愿看到一個的撕裂民族衰敗下去。
@木子老龍: 幾點看法:1、薛蠻子不過是粉絲多一些,但夠不上意見領袖;2、嫖娼不是什么大事,但有法律后果,對此沒人有意見,我們反對的,是無限上綱上線,下三濫。3、見人嫖娼就痛心疾首的,希望這種道德潔癖一以貫之。下次見到官員強奸幼女恐怕就得患憂郁癥,保重!
@錫安:1、現(xiàn)有法律嫖娼是違法的,在它未合法之前,薛蠻子的行為就是一個違法行為。2、公眾人物需對私德有更高的要求,因為他的行為會產(chǎn)生更大的影響,這是你對社會的責任與義務,尤其對自己的家庭也會產(chǎn)生更大的影響。3、政府抓嫖沒問題,但本次行動的動機目的值得懷疑。
結(jié)語:
微博大V們在網(wǎng)上憂國憂民、關注社會,那是他們對社會的責任,粉絲們把他們看成輿論導向,覺得他們永遠是高大、正確的。一旦看到他們猥瑣、渺小的一面,就受不了。人都有弱點,都會犯錯,社會應該寬容對待。(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