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濟南A建筑公司承建B公司職工2#住宅樓,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建筑面積7300㎡;合同價款為固定價498萬元±工程變更價款;竣工日期2004年6月30日;按進度支付工程款,毎完成兩層主體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達到竣工驗收條件付至合同總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后十日內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留5%質保金。
合同履行過程中,A公司施工及管理人員不固定,多次更換,導致工程拖期,B公司職工急于住房,為促使A公司加快工程進度,多次向A公司預借工程款,截止2005年10月,B公司累計支付A公司工程款500萬元,超付合同約定進度款。2005年10月30日,B公司要求A公司再給予30萬元的借款支持,并書面承諾:“保證2005年12月30日全部完工,達到竣工驗收條件”。2005年11月16日,A公司以“向質監(jiān)站報送技術資料”為由,先由A公司、B公司、設計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上加蓋了公章。2005年12月10日, A公司以快遞方式向A公司郵寄了“建筑工程結算書”,結算總價款960萬元。后A公司撤出,工程停工。
2006年4月,A公司申請仲裁,以2005年11月16日工程已竣工驗收合格,要求B公司支付結算工程款400余萬元。經(jīng)仲裁委開庭審查,工程尚未竣工,支付竣工結算價款的主張不予支持,駁回了A公司的仲裁請求。
【嘉賓律師介紹】
曾艷麗律師,畢業(yè)于山東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yè),2000年執(zhí)業(yè)于山東大學法學院所屬的山東文瀚律師事務所。2011年12月,創(chuàng)建了以“房地產(chǎn)、建筑工程”為專屬服務領域的專業(yè)律師事務所----山東永奕恒律師事務所。該所致力于“打造訴訟精品、創(chuàng)建非訴名牌”的創(chuàng)業(yè)理念,秉承“探索、創(chuàng)新、求精”的服務宗旨,以客觀、公正、嚴謹、誠信的工作作風,為客戶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曾艷麗律師執(zhí)業(yè)十多年,辦理了諸多民事、刑事、房地產(chǎn)、建筑工程領域的訴訟和非訴訟案件,先后為二十余家公司、開發(fā)商、建筑企業(y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先后全程為十余個大規(guī)模的舊村改造、房地產(chǎn)開發(fā)、建設工程項目進行了跟蹤法律服務,在項目管理、招投標、合同管理及風險控制、工程造價的控制和結算等工程建設領域,有其獨特的法律服務技能和嫻熟的法律服務經(jīng)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