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底,安徽臨泉人劉慶朋因犯強奸罪、搶劫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被阜陽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46歲的劉慶朋在17年間強奸了116名農村婦女,受害者中有十多歲的女孩,有近六十歲的婦女,還有孕婦,其中受害者絕大多數(shù)是留守婦女。
本案涉及的受害者之多讓人震驚,也使人深思。劉慶朋何以在17年間強奸116名婦女而逍遙法外,這也反映出中國的一個現(xiàn)實的問題:留守婦女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加上知識水平不高,同時農村“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tǒng)觀念深厚,類似事情一旦外傳,擔心一輩子也抬不起頭,甚至可能面臨家庭破裂的風險。因此,大部分受害者案發(fā)后都選擇了默不作聲,即使劉慶朋被依法追究,受害者也閉口不提收到強奸的事實。這也就使劉慶朋在17年間強奸116名婦女而沒被追究。
中國是個大國,地區(qū)發(fā)展極不平衡,大量的農村人為了生存不得不外出打工,因此,在落后偏遠的農村存在大量的留守婦女和兒童,總數(shù)量可能超過1個億。這是一個文化水平普遍較低、缺乏保障又沒有法律意識的群體,他們的生存狀況是脆弱的,社會規(guī)范和法律制度似乎并不能輻射到對他們的保障。因此他們的權益也極易受到傷害。而面對侵害,他們并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或者他們顧慮著另一種規(guī)則的存在。也許對他們來說,有一個安靜的能讓他們生存下去的家庭是最重要的。這就是復雜的中國現(xiàn)實。同時我不禁又想到中國還有兩百多個縣沒有一個律師,這樣的縣當然也是最貧困落后的縣,而大量的留守婦女和兒童也多存在這些貧困縣區(qū)。作為一個律師,不禁感慨中國的法治之路何等艱辛,中國的普法任務何等艱巨,“送法下鄉(xiāng)”要堅決持續(xù)的推進下去。同時,國家應當加大對類似留守婦女這樣的弱勢群體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提升他們的生活質量,增強他們的法律保護意識,為弱勢群體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服務,使法治的思想扎根農村的土壤,讓正義的光輝灑遍神州的每一個角落。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我國經濟發(fā)展地區(qū)差異巨大,發(fā)展極不平衡,落后地區(qū)還在為生計發(fā)愁,又何以能坐享上層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加大對落后地區(qū)的扶持力度,降低貧富差距,推動我國經濟平衡健康發(fā)展,是當下中國的國情所在,也是我國法律制度進步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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