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黃牛從鐵路內部拿票
大黃牛從鐵路內部拿票,被抓了的話,撐死就是說服教育,罰款一般是票面價值的30到40倍。但這些人一般都是和客戶單線聯(lián)系好送票的時候被抓的,手里一般最多也就兩三張票,就算一張票的票面價值500塊,也只是幾萬塊錢的事兒。
近幾年,由于火車票實行實名制,加上12306網(wǎng)站的上線,讓車站隨處可見的黃牛似乎瞬間銷聲匿跡了。其實,他們是從線下轉到了線上,操作手段也從往常的純體力囤票變成了“技術流”。在采訪過程中,一位鐵路系統(tǒng)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黃牛的組織結構其實也有層級關系?!按罄小奔墑e的黃牛,一般都是雇專門的人從窗口、網(wǎng)絡、售票點三管齊下買票,手里的神器也是層出不窮。這種人一般都有著很強大的社會關系,他們有的人甚至跟我們內部的人關系很好,然后和代售點合作,在出票之前從內部先把票出給他們。
倒賣車票、船票罪
倒賣火車票、船票票面金額在5000元以上或者獲利額在2000元以上構成犯罪,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倒賣車票、船票,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蹦敲春螢榍楣?jié)嚴重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法釋(1999)17號(199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74次會議通過,自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第一條規(guī)定“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或者倒賣坐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票面數(shù)額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shù)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倒賣車票情節(jié)嚴重”。因此,只要倒賣火車票、船票票面金額在5000元以上或者獲利額在2000元以上,構成犯罪,根據(jù)刑法第227條第二款予以處罰。
同時,應當注意,根據(jù)上述司法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對于鐵路職工倒賣車票或者與其他人員勾結倒賣車票;組織倒賣車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賣車票受過治安處罰兩次以上或者被勞動教養(yǎng)一次以上,兩年內又倒賣車票,構成倒賣車票罪的,依法從重處罰。(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