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牌號拍出120萬
車牌號拍出120萬,為了突出有錢,好車還不夠,還要有夠好的車牌。一般人理解不了的,按照馬斯洛的需求等級,只有滿足低級需要時,才會產生高級需求。大部分人還停留在需要豪車的層次上。
駐馬店市3月4日舉行了一場小型客車號牌公開競價發(fā)放會,推出包括4連號(即1234或5678)4同號(8888或9999)等在內的57個小型客車“吉祥”號牌。成交的55副車牌號碼共拍出近759.1萬元,其中,豫QS8888、豫QS9999分別拍出罕見高價120萬元,成為競拍會的雙“標王”。官方沒有透露競投人或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但表示,公開競價所得款項繳入財政專戶,用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變造車牌怎么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機使用假牌隱藏真實車輛信息,逃避交管部門監(jiān)控,在路上行駛時可以肆無忌憚地闖紅燈、超速等,成為引發(fā)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法律明確規(guī)定,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扣6分;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一次扣12分。(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