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抱怨讓座遭毆
女孩抱怨讓座遭毆,在全國大多數(shù)地方,公交車上給老弱病殘孕讓座只是道德義務,還不是法律義務。2013年下半年,南京市試圖將不讓座就下車寫進法律,引起了很大爭議。
昨日下午2時30分,沈陽女孩小朱跟母親打算去中街購物,從215路蓮花街終點站上車,小朱突然聽到有人說,“老人有心臟病,你給讓個座唄?”小朱抬頭看了看,一位70多歲老大爺站在她左前方,于是緩緩站起來讓座,嘴里嘟囔著,“怎么這么多人偏讓我讓座呢,什么意思?”一位女士隨后伸手打了小朱一巴掌。小朱左手沾有血跡,右手拿著紙巾一直擦拭著正在流淌的鼻血,“女的打完我,男的就拽著我,往窗戶上撞,頭撞了兩下玻璃,之后老頭兒給我鼻子一拳?!毙≈鞁寢岆S后報警,給愛人打電話:“三個人把我們打了,在四六三醫(yī)院這215車上呢……”
該為公交讓座立法嗎
用法律管道德問題,旨在利用法律對不道德行為的約束力,即通過規(guī)定人們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來懲惡揚善。但是道德問題無法量化,這就令道德立法常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不讓座”的是全車的有座之人,還是與老弱病殘孕距離最近的個別人?“?;丶铱纯础钡念l率是什么,看的程度有哪些?如果道德立法缺乏必要標準和裁決程序,就會陷入“剪不斷、理還亂”的境地。
社會道德的養(yǎng)成,首先要靠自律,還需要借助社會輿論、宣傳教育以及公共譴責等外力的引導與激勵,立法應是末位的選擇。立法前是否傾盡全力開展道德宣傳教育?是否所有道德教育都行之無效?其實,德育是一個高投入、慢產(chǎn)出的工程,需要苦心經(jīng)營,遇到道德滑坡問題,就讓道德給法律“讓座”,是對“法治社會”的誤讀。
維持社會的和諧有序,需要法律與道德這兩個車輪協(xié)同合作,二者應當各司其職、相互促進,切不可讓道德給法律“讓座”成為常態(tài)。只有相信道德的力量,才能讓點滴德育匯成江海。(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