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五月天AV无码特黄一片|尤物蜜芽YP网站|婷婷基地和五月天的cos作品|97人妻精彩视频免费看|亚洲精品免费视频网站|青青草97国产精品免费观看|成人毛片桃色免费电影|中国黄色一及大片|一级黄色毛片视频|免费AV直播网站

律師專欄
 
當前位置:法邦網(wǎng) > 律師專欄 > 王思魯律師 > 林東升涉嫌搶劫案一審辯護詞

林東升涉嫌搶劫案一審辯護詞

2015-03-19    作者:王思魯律師
導讀:王思魯律師辯護詞專輯涉及當事人隱私,人名、地名等均采用化名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作為林東升的辯護人,在發(fā)表具體辯護意見之前,我們首先對本案中的遇難者深表哀悼!對遇難者親屬致以深切的同情和慰問!這是一起涉嫌多宗搶劫、...

王思魯律師辯護詞專輯


涉及當事人隱私,人名、地名等均采用化名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作為林東升的辯護人,在發(fā)表具體辯護意見之前,我們首先對本案中的遇難者深表哀悼!對遇難者親屬致以深切的同情和慰問!

這是一起涉嫌多宗搶劫、人命關天及案情較為復雜的案件,但通過法庭調查,表明庭審是認真負責、公正有序的,因此,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合議庭能徹底查清案件事實,明確各被告人所應負的罪責,量以相當?shù)男塘P,以給當事人一個心服口服的說法,并充分體現(xiàn)司法公正。

公訴人指控林東升涉嫌兩宗搶劫,亦即是對嚴春妹家實施搶劫一案及對的士司機劉坤搶劫一案。我們認為,林東升在對嚴春妹家實施搶劫一案中不構成犯罪,在對的士司機劉坤搶劫一案中有從輕情節(jié)。具體是:

一、在對嚴春妹家實施搶劫一案中,徐全一直否認作案,庚明在逃,這種情況下,憑林東升供述、被害人楊先花的陳述、現(xiàn)場勘查記錄及法醫(yī)鑒定結論相互印證的確可證實搶劫殺人及傷人事實的存在,但無法證明林東升客觀上參與搶劫,主觀上有搶劫故意。

經(jīng)過剛才的法庭調查,此案案件事實已很清楚,亦即是:2001年5月17日深夜,庚明以搬電視機為名,叫林東升到嚴春妹家。林東升在嚴春妹家外看到徐全已經(jīng)等在那里。庚明叫林東升把一個木梯搬來,由林東升爬木梯打開樓頂鐵蓋后,徐全和庚明共同進入室內作案。林東升就一直在門外等候,他一直都認為是入室盜竊。林東升擔任了搬木梯的角色。直到徐全和庚明用了近一個小時作案結束后,把戶門鎖打開從室內出來對林東升說,里面搞死了一個人。這時,林東升才意識到事情已經(jīng)超過了盜竊的界限。

結合本案林東升的供述、法醫(yī)鑒定結論等證據(jù),搶劫殺人及傷人的事實的確存在,但林東升不具備此案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表現(xiàn)在:

首先、林東升無搶劫故意,正如林東升所說“作案當晚我根本就不知道去干這事,當時阿明只叫我去拿部電視機”(見增城市人民檢察院2001年10月10日訊問犯罪嫌疑人林東升筆錄第2頁)。林東升只是出于幫朋友“拿電視機”,根本沒有想到會去搶劫,也沒有其他證據(jù)證明林東升有搶劫故意。特別是,經(jīng)過上午的法庭調查證實,被害人楊先花是林東升姐姐的干女兒,如果說是林東升先提出去搶劫他姐姐的干女兒楊先花,或提供線索給徐全,那么林東升無疑構成搶劫罪,甚至是主犯,但本案中林東升沒有提出搶劫他姐姐的干女兒楊先花,亦沒有提供線索,這種情況下,如果說林東升參與了此案,極不合情理。在本案中,無搶劫的故意即不構成搶劫罪,而證據(jù)材料反映,林東升肯定無搶劫故意,因而不能構成搶劫罪。

其次、林東升無參與搶劫:在本案中,林東升一直供認自已是被庚明叫去搬電視機,徐全至今一直否認參與此案,庚明仍在逃。被害人楊先花親眼看到室內的人數(shù)只有兩個人,只是感覺先后有二至三個案犯。楊先花陳述了這樣一個細節(jié):“那人掐得我透不過氣來,那時我意識到他們想掐死我,所以當時我就強忍不呼吸裝作死亡,之后那人就松了手,用手指放到我的鼻子附近試探我是否真的沒有氣了,后那些人就用一物體把我的頭蓋著,…后又有一個人入到房內走到我身邊用手指再次試探我鼻孔是否還有呼吸,當時我又強忍呼吸,總算能把那人騙了才能免受遭害”(見增城市人民檢察院2001年5月18日訊問證人楊先花筆錄第3頁)。林東升供述當中也有這樣一個細節(jié):“我一聽到里面死了人,就入屋…發(fā)現(xiàn)阿花身邊還躺著一個女的,…于是我用手摸了一下她的鼻子,但發(fā)現(xiàn)已經(jīng)沒有氣出了,接著我又去摸阿花的鼻子,發(fā)現(xiàn)也沒有呼吸的?!保ㄒ娫龀鞘腥嗣駲z察院2001年10月14日訊問犯罪嫌疑人林東升筆錄第4頁)。被害人楊先花的陳述與林東升的供述相互印證,證明林東升沒有參與搶劫殺人及傷人。在林東升的確酒后神志不太清楚的情況下,庚明叫林東升把一個木梯搬來,由林東升爬木梯打開樓頂鐵蓋后,徐全和庚明共同進入室內作案,林東升就一直在門外等候。但不能憑此認為林東升參與搶劫,在共同犯罪中扮演幫助者、放風者角色,因為林東升對其上述行為完全缺乏主觀上的故意支配下的機械性行為。

可見,本案中,從現(xiàn)場勘查記錄、法醫(yī)鑒定結論、林東升供述以及被害人楊先花陳述綜合考慮,搶劫殺人及傷人事實的確存在,但沒有任何證據(jù)證明林東升參與了此案,更別說犯罪證據(jù)達到確實、充分的標準。

至于林東升本人對此案感到害怕以及自認為他的行為亦算參與了搶劫,是屬于眾所周知的法律上的認識錯誤,這種情況下不能以林東升本人認為構成犯罪就認定是犯罪,而只能依法律規(guī)定,以他的實際行為來判斷是否構成犯罪。

在此,還值得一說的是,徐全一直否認參與此案,對于被掐而死傷的本案而言,因缺乏指紋鑒定這樣重要的證據(jù),致使甚至指控徐全參與此案的證據(jù)都處于不足狀態(tài)。

在這里,還值得強調的是林東升的確分得贓物,但分得贓物不是搶劫的犯罪構成要件,不能僅憑分得贓物來認定林東升構成搶劫罪,分得贓物只有在構成搶劫罪前提下對承擔刑事責任的大小有意義。在本案中,林東升分得極少一部分的贓物,系徐全、庚明怕林東升說出搶劫的事,為把他"拉下水",硬塞給他一些贓物,讓他不敢說出搶劫的事。

二、在對的士司機劉坤的搶劫案中,林東升的確參與了犯罪,但在此案中關于林東升的地位及作用問題有三點意見需提請合議庭注意。

首先,縱觀全案,很清楚徐全等人以搶劫殺人為生,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公訴是伸張正義的必需,但林東升的確是被動參與作案。法庭調查表明,早在1999年間林東升就認識了庚明,但并沒有劣跡。在2001年5月份經(jīng)庚明引領,林東升認識了庚明外甥徐全,直到現(xiàn)在,徐全都只知林東升叫“阿平”,真名不知。庚明引領林東升認識徐全的原因,就是因為庚明與徐全密謀策劃搶劫汽車的時候,認為兩個人力量不夠,需要再拉一個人參與作案。在準備作案時,在廣州市內先后有兩個落腳處,亦都是徐全安排的,在選定搶劫對象的犯罪活動中,也由徐全決定。

其次,在本案中的發(fā)起者、指揮者都是徐全,徐全并直接參與了本案的實施。搶劫的士司機劉坤的犯罪活動,從策劃、準備、實施搶劫、到完成銷贓,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本案銷贓時使用的軍車牌是早在2000年上半年就由其準備好了,搶到的汽車又被徐全銷到了廣西。策劃、準備主要是徐全完成的。銷贓過程,林東升完全沒有參與,也沒有分得一分錢的贓款。盡管徐全曾在第一次訊問時將責任推卸到林東升及庚明身上,但在其后的訊問筆錄中承認他的主犯地位,如:“是我提出,庚明找林東升三人一起商量去搶車殺人”、“是由我指揮將車開到那里的”、(見增城市人民檢察院2001年9月4日訊問犯罪嫌疑人徐全筆錄第1頁,下同)、“是一條繩,即是一條腰包繩和一條電飯煲的電線,是我準備好,放在我住的地方在動手那天帶去的”、“是我提出燒尸體”(第2頁)。庭審中,徐全亦承認“商量搶劫殺人時林東升不在場”。綜合本案林東升的供述及徐全所犯下的殺人劫車燒尸的一向做法等證據(jù),徐全的上述供認是可信的。林東升在供述中:“徐全和庚明曾威脅我,這宗是人命案,你如果去投案,自首是一定死的,并說你兒子在大塘中學讀書,如果你把我們供出去,你兒子和家人沒好下場…”(見增城市人民檢察院2001年10月10日訊問犯罪嫌疑人林東升筆錄第8頁),結合本案其他證據(jù)材料,林東升上述供述是可信的。由于怕危及到家人,林東升只有忍氣吞聲??梢?,林東升被動參與此案。

最后,在本案中,造成了被害人劉坤的死亡,誰直接殺了人無疑是本案的重點,分清是誰的行為是導致劉坤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分清本案罪責的基礎。本案中,應該說徐全、林東升、庚明都有殺人行為,但具體是誰直接殺死的呢?亦即是誰的行為與被害人劉坤的死亡的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徐作為本案的主犯,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承擔責任是無疑的。

公訴人認為因林東升參與殺人,是合力殺人,因而是主犯。實際上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觀點。在本案中,如果林東升的行為不是直接致使劉坤死亡的原因,從案件背景及所有證據(jù)材料看,林東升無疑是從犯。這種情況下,林東升合力殺人只能作為林東升構成共犯的證據(jù),要林承擔主犯責任,則必須有證據(jù)證明林東升的行為直接導致劉坤的死亡。

起訴書中“2001年6月16日晚8時許,…被告人徐全叫停車,隨后被告人及同案人三人合力采用電線、腰包帶勒頸及毆打等手段,將被害人殺死在車內”指控過于籠統(tǒng),不能說明誰才是勒死被害人劉坤的直接關系人,誰應負主要責任。法醫(yī)鑒定書結合本案其它證據(jù)可證明劉坤是死后被燒尸的,但從鑒定結論"不排除機械性窒息和損傷死亡"來看,死亡原因未查清,這個鑒定結論不能肯定是機械性窒息或損傷死亡,法醫(yī)鑒定結論在本案中的意義大為減弱。在林東升交待殺死司機劉坤的過程中“由于我心驚,力不夠,阿權(徐全)叫再拿繩來箍,并說剛才的那個包里有,庚明在那個提包拿出一根電線往司機的頸部纏了兩卷,他與徐全各拉一端,這樣持續(xù)8分鐘許”(見增城市人民檢察院2001年8月14日訊問犯罪嫌疑人林東升筆錄第6頁),結合本案其它證據(jù)及背景,這供述是可信的。徐全與庚明的行為與被害人劉坤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他與徐全各拉一端,這樣持續(xù)8分鐘許”足以證明劉坤的死亡與這一行為有直接的因果關系,結合法醫(yī)鑒定結論無法證明劉坤系“機械性窒息或損傷死亡”及林東升的供述、徐全的供述,無確實、充分證據(jù)證明林東升與劉坤的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這種情況下,盡管林東升參與了此案,但屬被動作案,未分得任何贓款、贓物,特別是不是他的行為致人死亡,林東升顯屬從犯。

三、此案同案犯庚明在逃,從目前所掌握的證據(jù)材料看,庚明在此案中扮演的角色還不清楚,并且,在司法實務中,一般在歸案后,他會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這種情況下,給林東升“留活口”,更便于以后查清庚明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給庚明一個心服口服的說法,并充分體現(xiàn)司法公正。

審判長、審判員,在結束我的發(fā)言之前,還得強調的是林東升歸案至今,一直如實供述案件事實,并且林東升的多次供述相當穩(wěn)定、具體、形象,對偵破此案有重要意義,考慮到林東升認罪態(tài)度好,有悔罪表現(xiàn),林東升在認識徐全之前,沒有劣跡,認識徐全之后,被動作案,林東升的可塑性較大,屬于還可以改造成新人的初犯。我鄭重請求給林東升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

律師王思魯 

2002年1月8日

 

  • 王思魯律師辦案心得:刑事案件對律師的專業(yè)水平要求更高,當事人選對律師至關重要;完美的辯護是驚心動魂的過程和成功結果的和諧統(tǒng)一,律師是以眾多震撼人心的實戰(zhàn)辯例贏取未來.

    關注微信“王思魯律師”(微信號wangsilulawyer),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 掃描二維碼,關注王思魯律師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wǎng)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wǎng)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王思魯律師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