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金二審獲死刑
王書金二審獲死刑,標志著他以自首、立功來獲取從輕處罰的計劃流產了。一直以來,公眾們都在關注著王書金案,因為該案與聶樹斌案息息相關,保不齊就是另一個冤假錯案啊。
今日上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王書金強奸、故意殺人一案。法院認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被告人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供述與石家莊強奸殺人案多處不符,認定石家莊強奸殺人案、即聶樹斌案并非王書金所為。

認定與聶樹斌案無關
公眾們期待著王書金案的判決能夠使得聶樹斌案得以“峰回路轉”,有一定的改觀。但是,王書金被認定為與聶樹斌案無關,唯有嘆息了。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的規(guī)定,犯罪分子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王書金提供的線索并不足以認定為他就是當年聶樹斌案的真兇,由此無法達到“偵破其他案件”的目的,當然就不能證明他與聶樹斌案有關了。(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