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廣東省環(huán)保廳環(huán)監(jiān)局負責人介紹,兩日來,賀江水污染開始減輕,鉈超標0.4—2.5倍。他表示在日本,這樣的水是可以喝的,“我國地表水鉈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比日本嚴20倍”;而2010年北江鉈污染10倍時,沿線水廠都未停水。(7月8日《廣州日報》)
賀江水的鉈含量依然超標,按理說,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但是這位環(huán)保官員卻美滋滋地從不光彩的事中找到了面子———我們的地表水鉈含量標準世界最嚴,比日本嚴20倍,在我們這里不合格的水,在日本能喝,我們比日本強很多,這是一種面子;原來北江鉈污染10倍時,沿線水廠都未停水,現(xiàn)在,鉈才超標這么點,我們就暫停供水,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也是一種面子。顯然,這種邏輯完全符合魯迅筆下阿Q先生的“精神勝利法”。
不管阿Q在精神上如何勝利,實際上他總是在挨打,在吃虧,而不管環(huán)保官員就此次賀江鉈污染說的如何有面子,實際上,賀江水按照我們的“世界最嚴標準”也即法定標準來評判,鉈含量的的確確是超標的?!熬駝倮ā北澈蟮倪@種現(xiàn)實真是讓人無奈,讓人憤慨,讓人悲哀。
污染防治豈能用荒唐、自欺欺人、自我麻醉的“精神勝利法”?防治污染、保護環(huán)境應該正視現(xiàn)實,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超標就是超標,污染就是污染,不給污染遮羞,不給問題找亮點。另外,應該比高不比低,即我們的標準比別人嚴格的,看我們自己的標準,不拿別人的標準說事;我們的標準比別人寬松的,在追求達到自己標準的基礎上,以別人的標準鞭策激勵自己,向別人看齊,不能總拿自己的“國情特殊性”說事。
令人憂慮的是,“精神勝利法”不單獨存在于污染防治工作中,在其它一些工作中,比如食品安全監(jiān)管、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商品質(zhì)量標準的制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精神勝利法”的影子,對于政府部門的履職而言,“精神勝利法”是推卸責任,對此,我們應該警醒、反思、摒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