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張某從濟南某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凱美瑞黑色轎車,把車借給徐某。
2.9月3日晚,徐某駕車在清河北路王爐村口撞上一輛電動自行車(轎車由東向西行駛,電動車則是由西往北左轉(zhuǎn)彎),隨后逃逸。
3.因左前輪脫落,徐某打救援電話,稱自己“撞到樹上了”。
4.9月5日中午,民警蹲守在汽車修理廠,張某取車時才得知自己租的車發(fā)生了死亡交通事故。
5.徐某自首,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時報9月12日訊 (記者徐敏)男子張某租來一輛凱美瑞黑色轎車借給朋友徐某開,徐某于9月3日晚在清河北路王爐村口撞死一名騎電動車男子并逃逸。由于車輛已經(jīng)撞壞,逃至半路一個輪胎脫落,徐某請來救援并稱自己是“撞上樹了”。直到民警找到張某,他還不知道自己租來借給朋友開的車發(fā)生了死亡事故。
9月3日21時28分,天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在清河北路王爐村口一輛轎車將一輛電動自行車撞倒后逃逸,騎車人受傷嚴(yán)重。據(jù)了解,事故傷者被送往醫(yī)院后已因傷勢過重?fù)尵葻o效死亡,其年僅26歲,剛結(jié)婚不久。接警后,事故中隊民警趕赴現(xiàn)場,分析判斷濟南某汽車租賃公司名下一輛豐田凱美瑞轎車有較大作案嫌疑,GPS定位顯示該車在齊河汽車銷售市場。民警隨即來到汽車銷售市場進行了布控蹲守。5日中午,一名青年男子到修理廠詢問該車修理情況,民警立即對此人進行了控制,原來這名男子姓張,正是從租賃公司租這輛車的人。直到辦案民警告訴他,張某才知道徐某開著自己租來的這輛車發(fā)生了死亡交通事故。
專案組民警隨即趕赴齊河縣徐某家中對徐某進行抓捕,但他并未在家。徐某父母跟其聯(lián)系上后勸其主動投案,6日徐某迫于強大壓力到事故中隊投案。據(jù)徐某交代,撞人之后車輛疾馳了數(shù)百米后他曾停車查看,并試圖用面巾紙來遮擋號牌,但因面巾紙?zhí)p無法粘貼到號牌上才作罷。后來,由于車損嚴(yán)重,半路左前輪脫落,無奈之下徐某只好打救援電話,說自己“撞到樹上了”。目前,徐某已被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規(guī)定,發(fā)生死亡事故逃逸的駕駛?cè)艘呀?jīng)構(gòu)成肇事逃逸罪,將被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銷其駕駛證且終生不得再重新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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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車發(fā)生事故車主無責(zé)
記者了解到,雖然車是張某租來的,但發(fā)生事故時由徐某駕駛,且徐某是已經(jīng)取得駕駛證的駕駛?cè)?,所以理論上來說,張某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沒有事故責(zé)任。但租賃公司要取得賠償,就要找合同的簽訂人張某。
逃逸后不予理賠第三者保險
按照目前相關(guān)法律,逃逸案件中死者不滿60周歲者,賠償年限為20年,按照每年22792元賠償,20年共賠償455840元,再加上22007元的喪葬費,一共是477847元。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第三者保險。交強險只能賠償11萬元,其余賠償款都由肇事駕駛員自己承擔(dān)。
肇事者逃逸而未致人死亡的,罰款2000元、記12分、15天以下行政拘留。情節(jié)嚴(yán)重的,還將承擔(dān)刑事責(zé)任,吊銷駕駛證,并終身禁駕?!缎谭ā芬?guī)定,若交通肇事致人當(dāng)場死亡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致人因搶救不及時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