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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萬賣套公寓交稅22萬
自2013年3月1日,國務院公布樓市調(diào)控新政“國五條”的實施細則開始,二手房交易就一直被人們密切關注。近日,廣州的一位市民想要賣套公寓,不料地稅部門在核定之后卻要其繳稅22萬多元,著實讓人目瞪口呆。
廣州越秀區(qū)一名市民2009年以54萬的價格,買了一套公寓,2011年決定賣掉,放盤3年才遇到一個買家,談好以72.5萬價格賣出。不料在去辦手續(xù)的時候,被要求交稅22萬,因為該房子專家評估的價格是147萬!
據(jù)了解,這套公寓在廣州老城區(qū)大德路29號的“幸福立方”,曾是一幢爛尾樓,幾年前被重新包裝出售。2009年11月,鄧先生在該樓盤3樓購買了一套37平方米的公寓,總價54萬。2011年,由于工作原因,鄧先生以2.1萬/㎡放盤,但一直無人問津。
鄧先生說,當時我們都驚呆了,70多歲的買家一句話都說不出。對此,工作人員卻說系統(tǒng)就這樣核定的。無奈,兩人失望而歸。越秀地稅局稱,“147萬是評估專員出具的初步評估,有異議可提交申請書”。一個多月以來,鄧先生多次溝通未果,這幾天買家已口頭提出解約。
二手房交易稅的規(guī)定
二手房交易稅就是二手房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征收交易所產(chǎn)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比如,房子的原價是10萬,賣方以12萬的價格賣給買方,則要從這兩萬差價中征受一部分作為稅收。
表面上看,征收個人所得稅是為了限制賣方,抑制房地產(chǎn)產(chǎn)業(yè)過熱。但是,賣方會把征收的這一部分稅收加在買方身上,使交易成本增加,導致使房價更貴。而且,“國五條”明確規(guī)定,個人出售房產(chǎn)要嚴格按照轉(zhuǎn)讓所得的20%計征個人所得稅,這也就讓售房者更加難以接受二手房交易時高額的稅收了。
雖然二手房交易稅相對較高,但是國家出臺相關政策也是為了限制房產(chǎn)市場低成本轉(zhuǎn)讓,避免房價泡沫的出現(xiàn)。與此同時,國家其實也出臺了很多免繳、少繳稅收的規(guī)定,只要房子滿足相應的要求就能少繳、免繳稅收。所以,還是希望大家在政策下辦事,共同遏制炒房投機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