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 2011年11月06日《新民晚報》在校園里,她們是稚氣未脫的女中學生;走進連鎖酒店,她們卻變了一副面孔,成為賣淫女。如此的角色轉換,發(fā)生在這些未滿18周歲的花季少女身上,令人瞠目結舌。近日,閘北區(qū)檢察院對閘北警方破獲的這起未成年女性參與賣淫和介紹賣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多達20人,其中多數(shù)為在校中學生,2人為未滿14周歲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職業(yè)學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學校?!安簧偕姘概鸀榱慊ㄥX主動賣淫、介紹賣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會的所謂‘援助交際’”。辦案檢察官向本報記者獨家披露了這起特大案件的始末。
中學女生組“援助交際”團體賣淫雖為不恥行為,但是這種行為發(fā)生的根本原因并非是社會管理、家庭學校教育的一系列問題造成的。這些齷齪的事情發(fā)生在女中學生身上,即不是其父母忽視孩子家庭教育不履行其監(jiān)護責任造成的,也不是學校只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不注重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造成的。同時通過加強社會管理,不為賣淫嫖娼提供方便、姑息遷就,及時舉報賣淫嫖娼等措施也無異于抱薪救火。
賣淫嫖娼為什么屢禁不止?
賣淫嫖娼在世界和中國都有著悠久的歷史,是不可能通過家長和老師教育女學生來達到理想效果,更不可能通過罰款、罰金、坐牢全部實現(xiàn)法律的立法目的。
人的性需求本身是賣淫嫖娼的自然基礎和賣淫的獲利性的社會基礎都是客觀存在的。性資源分配嚴重不公的社會現(xiàn)實和“笑貧不笑娼”的觀念都決定女中學生通過賣淫換取金錢是必然會發(fā)生的。
我國的一些專家和學者基本都是嚴重脫離現(xiàn)實的,根本不了解一些賣淫嫖娼的歷史和產生的社會根源,用超人類歷史發(fā)展的思維方式解決這一社會頑疾得到的只能是失敗的結果。一些專家和學者用加強女中學生的道德教育和強化其性羞恥觀念的辦法預防女學生賣淫根本就是瞎扯。發(fā)達國家都不能解決,中國作為發(fā)展中國家有可能解決嗎?上海的女學生賣淫也是無師自通的,與《刑法》中規(guī)定的傳授犯罪方法罪好像聯(lián)系不上,賣淫嫖娼的技術好像也無需從日本和韓國引進。希望改革開放的既得利益者充分考慮全社會的利益,向性資源分配的弱勢天然群體進行法律和政策傾斜,減輕他們因性需求得不到滿足可能帶來的的法律風險。
上海中學生賣淫給社會敲響警鐘是杞人憂天的偽命題。賣淫嫖娼的死灰復燃是正常的社會現(xiàn)象,本律師希望廣大網(wǎng)友不必因此大驚小怪……
(崔趨強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