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入職場或到新崗位時,都會經(jīng)歷試用期,有很多事情勞動者都需要先了解。如何約定試用期呢?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好試用期之后,勞動者在試用期享有哪些權利呢?請看資深勞動糾紛律師的解讀。
一、如何約定試用期
1、首先就是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如果用人單位和你約定了1 個月的試用期,滿一個月以后,又說還要再延長1個月的試用期,這樣做是違法的。在延長的1個月內(nèi)用人單位要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試用期的標準給你支付工資,這都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享有哪些權利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工資,而且該工資不能低于當?shù)氐淖畹凸べY標準。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在通常的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想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而在試用期內(nèi),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勞動者有權利要求其舉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4、勞動者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為其上社會保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應當按月為勞動者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等社會保險費。
5、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可以享受醫(yī)療期待遇。
6、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發(fā)生工傷事故,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的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勞動者因工負傷被鑒定為傷殘1至10級的,用人單位無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專業(yè)的勞動糾紛律師提醒您,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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