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租住”小產權房屋會面臨哪些風險?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
案情介紹:承租小產權房承租人拒付租金出租人提起訴訟
張三從李四處租賃了一套房屋,月租金為3000元,合同期為3年。張三搬進該小區(qū)后,漸漸得知該小區(qū)是小產權房,并沒有房產證,于是從6月份開始不再交付租金。李四多次討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三支付6月到10月期間四個月的房租,并返還房屋。張三提起反訴,認為承租的房子沒有產權證,租賃合同無效,不需要支付租金。
法院判決:駁回張三的訴求張三應需支付占有使用費并歸還房屋
法院將本訴與反訴合并審理認為,張三承租的房子沒有產權證,租賃合同無效,但張三仍舊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支付。法院因此判決,駁回張三的訴求,張三應支付剩余房租,并將房屋返還李四。
律師說法:無產權證的房屋出租合同無效 承租人仍需交納占有使用費
1.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guī)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2.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的規(guī)定,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3.承租人應當返還出租房屋,否則構成不當?shù)美?/p>
本案中,張三租住李四的房屋,雖然房子沒有產權證,仍舊需要支付房屋的占有使用費,并返還出租房屋。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詳細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必要時咨詢專業(yè)法律人士,盡可能減少損失。
由于合同條款復雜,在發(fā)生合同糾紛時,應詳細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必要時咨詢專業(yè)法律人士,盡可能減少損失。
王忠明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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