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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南京棄嬰島陷尷尬
在西安、南京、深圳等地,棄嬰島陸續(xù)投入使用。據報道,南京棄嬰島自12月10日啟用以來,幾乎每天都收到棄嬰,“最近幾日,還有外地父母開車將孩子送過來”。啟用兩周,棄嬰驟增,讓一些福利院頗為尷尬。
早在棄嬰島設立之初,就有人擔心:它會變相鼓勵棄嬰行為。而今看來,這份擔憂儼然已被驗證。無論是“外地父母特地前來棄嬰”,還是棄嬰數量劇增,似乎都說明,棄嬰島確實給遺棄行為打開方便之門。(來源:人民網)
法邦點評:
棄嬰涉嫌遺棄罪
不少人認為,棄嬰島存在的意義,與“棄嬰違法”的法律背離。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開始,是無條件的。父母對子女的撫養(yǎng)義務,是社會所賦與并由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它既是一項社會義務,也是一項法律義務。
《刑法》第262條規(guī)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行為往往給被遺棄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為輿論所不齒,也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因此,同遺棄行為作斗爭,有助于形成一個少有所養(yǎng)、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有助于保護婦女、特別是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南京棄嬰島身陷法律與倫理的夾縫,對它的定性需要進一步探討與明晰。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法律禁止,事實存在
@四川發(fā)布:【被棄嬰兒數量驟增 南京棄嬰島陷尷尬?】#每日一問#近期的西安、南京,以及明年的成都等地,棄嬰島陸續(xù)投入使用。報道稱,南京棄嬰島自啟用以來,幾乎每天都收到棄嬰,福利院說,再這樣下去,處理能力會跟不上[吃驚] …但更多網友認為,這不是尷尬,相反~更說明設立棄嬰島的必要性~!你怎么看呢?
@品質崇州:#國內資訊#【南京棄嬰島啟用兩周天天有棄嬰送來 福利院很焦慮 】南京棄嬰島自12月10日啟用以來,幾乎每天都收到棄嬰。本來是為保障棄嬰生命的“安全島”,設立之后卻帶來了更多的棄嬰,現實與初衷的違背讓福利院方面顯得十分尷尬。
@漁夫以琳:南京僻棄嬰島,高調宣揚,全國首例,嬰兒棄之有地,同時誤導認為嬰可棄,不犯法。以中國之廣袤,人口之眾多,此口一開,岜是南京一市可容。棄嬰成了兩難問題:法律禁止,事實存在,法不責眾。若放開公然可棄,一省僻一棄嬰島。
結語:
南京棄嬰島陷尷尬,凸顯法律的無力,有些事情,并不是一句“違法”就能說清,在現實與法律當中,需要很多東西來填充,社會各項制度的完善,人們觀念的改進,等等。遇到這方面的難題,不妨請一位律師咨詢。(法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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