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天一上訴獲受理
李天一上訴獲受理,當時一審法院李天一判有期徒刑10年的時候,很多人網(wǎng)友就會預料他一定會上訴的。我們很期待上訴后,法院又該對此案進行怎么的判決呢,這一次開庭又會出現(xiàn)哪些稀奇古怪的辯詞呢?
10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官方微博,稱已受理李某某強奸案兩名被告李某某和王某的上訴請求。而令人關注的是,二審律師將會有變動,李某某一審期間的辯護律師之一陳樞則明確表示,因雙方合同到期,將不再承辦該案。
上訴不加刑李天一不上訴才怪
訴不加刑,李天一的上訴不可能會再判長于10年的有期徒刑,只有上訴,才有減少刑期的可能,所以李天一不可能不上訴。所謂上訴不加刑原則,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決時,不得對被告人判處重于原判刑罰的一項原則。上訴不加刑原則,只適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起的上訴案件。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或者自訴案件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該原則的限制。第二審人民法院具體運用上訴不加刑原則時,應當執(zhí)行下列具體規(guī)定(《高法刑訴解釋》第257條第1款):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2.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shù)模诓患又卦行塘P的情況下,可以改變罪名。
3.對被告人實行數(shù)罪并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shù)罪中某罪的刑罰。
4.對被告人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原判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5.對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或者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案件,不得撤銷第一審判決,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或者使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或者證據(jù)不足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必須依法改判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后,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
6.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對其他第一審被告人也不得加重刑罰。(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