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海淀法院之后,12月23日,大興法院也發(fā)布了有關勞動糾紛的調研報告,兩家法院的調研結果都顯示:勞動案件誠信缺失現(xiàn)象嚴重,甚至出現(xiàn)惡意訴訟、虛假訴訟。法院建議:應建立勞動失信“黑名單”。
單位惡意訴訟拖延時間
數(shù)據(jù)顯示,2013年大興法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571件,2014年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076件,同比增長32.15%。有法官表示,如今很多勞動者、用人單位以訴訟為手段,意圖追求不公平。其中,單位以惡意訴訟為主,勞動者則屢屢出現(xiàn)虛假訴訟。
據(jù)了解,在訴訟過程中,有些單位的慣用手段是:改變注冊名稱、辦公住址,以此導致訴訟主體不適格,以便重新訴訟,進一步拖延時間。不僅如此,勞動者的造假如今也呈上升趨勢,例如自行編造加班的證據(jù),要求獲取更多賠償;惡意損毀、盜取、騙取勞動合同,然后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把用人單位訴至法院,索要兩倍工資等。
對不誠信打擊力度偏輕
勞動糾紛缺乏誠信現(xiàn)象愈演愈烈,究其原因,除了訴訟參與人利欲熏心,不惜突破法律底限外,法律處罰力度偏輕、缺乏震懾作用也是主要因素。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已經(jīng)對不誠信訴訟做出了規(guī)定,并且加大了懲戒力度,如對個人的最大罰款金額增加到10萬元,對單位增加到100萬元,但由于種種原因,實踐中這些規(guī)定往往難以落到實處。
這一司法現(xiàn)狀導致不誠信訴訟的違法成本太低,訴訟參與人感受不到法律的威嚴,對司法缺乏基本的敬畏,沒有把不誠信訴訟當成一個不能觸碰的高壓線。而且,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對當事人行使訴權的限制較少,起訴條件較低,立案審查寬松,訴訟費用極低,也導致一些當事人不認真對待訴訟。
“黑名單”如何維護法律底線
針對勞動糾紛不誠信現(xiàn)象突出的現(xiàn)狀,法院方面認為,加大懲罰力度才是最有效的手段,例如建立勞動失信“黑名單”——將不誠信訴訟行為頻發(fā)、情節(jié)嚴重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入“黑名單”,并通過報紙、網(wǎng)絡、法院公告等方式進行曝光,通過社會監(jiān)督的力量規(guī)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行為。
如果可能的話,“黑名單”最好與其他社會信用系統(tǒng)(如銀行、工商、稅務、房管等)實現(xiàn)對接,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誠信考察體系,使訴訟參與人的不誠信訴訟行為影響到其貸款、買房、消費等正常經(jīng)營或日常生活,增加其失信成本,如此才能更有效地防止不誠信訴訟行為的發(fā)生。(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