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級上訪被禁止
越級上訪不再被允許,今后越級上訪將不被受理。古代有告御狀,就是講平民百姓可以直接由皇帝給伸冤,也是中國百姓心存的一點僥幸。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重申,中央和國家機關不受理越級上訪。至此,中國的越級上訪至此終結。希望能從根本上改善民眾生活質量和權益,自然也會從根本上終止越級上訪。
據(jù)新華社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實行網(wǎng)上受理信訪制度,建立網(wǎng)下辦理、網(wǎng)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xiàn)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時重申,中央和國家機關不受理越級上訪。
關于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
越級上訪被禁止了,那以后該怎么上訪?
對此,《意見》強調(diào),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利益問題,要堅持依法辦事。
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各級干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事務,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
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xiàn)象發(fā)生。嚴格落實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對于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
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jù)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意見》要求,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
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jīng)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
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越級上訪雖然不被允許了,但是也規(guī)定了如果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guī)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相信這樣的制度會讓中國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好。在日常生活中,法律問題時有發(fā)生,遇到時可多向律師咨詢。(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