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抗強拆被刑拘
記者抗強拆被刑拘,非法拘禁的究竟是誰?是派出所有意包庇開發(fā)商,還是記者真的瘋膽包天?這聽起來更像公民維權(quán)被迫害,但警方稱其涉嫌非法拘禁鏟車司機,于是雙方各執(zhí)一詞,真?zhèn)坞y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論如何,“強拆”都不是個好聽的詞,我們聽到了太多次強拆,每一次都伴隨著悲憤與無奈。群眾的苦,群眾都懂,不懂的只有群眾以外的人。
8月10日下午,網(wǎng)傳財新傳媒記者陳寶成因拆遷維權(quán)被山東平度警方采取強制措施,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平度警方昨日證實,陳寶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陳的代理律師昨晚稱,會見中陳寶成對此指控持異議。陳呼吁律師為其他七位村民辯護。律師將于今日上午向平度市公安局為陳寶成遞交取保候?qū)徤暾垥j悓毘墒窃诰┕ぷ鞯囊幻浾?,近年來因為老家山東平度金溝子村的房屋拆遷維權(quán),被廣泛關(guān)注。陳寶成的妻子昨日稱,他們持有老家房屋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等證明,但相關(guān)部門沒有任何法律手續(xù)就逼迫村民上樓,陳寶成及家人對此不認同,一直在維權(quán)。陳寶成的妻子稱,7月4日,與陳寶成同樣維權(quán)的同村村民張鵬珂、陳青沙夫妻的房屋被強行推倒。村民報案但至今未解決。陳寶成也回到村子一起維權(quán)。8月9日,張鵬珂、陳青沙夫妻又看到一輛挖掘機在被推倒的房屋附近,試圖鏟走被推倒的廢墟,“才有了后面的事情?!标悓毘善拮诱f。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quán),所謂身體自由權(quán),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nèi)容的人格權(quán),亦即在法律范圍內(nèi)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quán)利。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chǎn)、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顒拥目赡堋?/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