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夜睡覺遭蟲咬
半夜睡覺遭蟲咬后意外感染,這到底是劃分在疾病范疇內,還是保險公司應該賠保的意外險內呢?
一男子在半夜遭遇蟲咬后向法院起訴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判決被告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賠償原告胡大牛醫(yī)療費1001.79元、交通費120元及誤工費397.46元。
2014年2月26日,原告胡大牛在被告人壽保險公司購買了保期一年的意外傷害保險合同。2014年6月7日晚,胡大牛的右足部第二指關節(jié)不知被何蟲叮咬,先后共用醫(yī)療費人民幣1213.10元。被告收到原告書面相關理賠資料后,以蟲咬意外傷害劃歸疾病范圍為理由拒賠,后原告訴至法院。
經審理后認為,原告胡大牛遭蟲叮咬致右足感染屬于涉案保險合同中的意外傷害,符合該保險理賠條件,保險公司應當賠償胡大牛的損失。
保險賠償申請應及時
我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半夜睡覺遭蟲咬如今也能得到意外險賠償,看來買對保險很重要。一旦發(fā)生意外險,保留證據,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也是重中之重。
陳紅石律師辦案心得:在工作中,經常遇見當事人因在合同簽訂時未予以重視,造成不應有的損失。面對這種情況,應當指導當事人如何簽訂合同,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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