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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張戶口本,不知道有多少人讓婚姻即將淪為、正在淪為或者已經(jīng)淪為生活的傀儡。在很多人眼中,因愛情而結婚似乎變成一種奢侈品,琢磨如何讓自己過得不為生活所累似乎更切實際?;橐觯硭斎坏爻闪诉@些人眼中改變命運的救命稻草。
妙齡女為落戶嫁57歲大叔
江西人阿玲有過一段失敗婚姻,并生育了兩個兒子。后來阿玲遇到男友阿勇,并與阿勇未婚同居生育一子。一家人想落戶廣州,但不符合政策。隨后,阿勇靠熟人找到剛喪偶三年的財叔,財叔答應通過婚姻幫助阿玲入戶。
2011年,雙方為此簽訂協(xié)議約定“結人不結財”,3年以來兩人各自生活。不料大叔找到了“真愛”,要求離婚。另外,由于阿玲的孩子屬于超生,仍未成功辦理入戶手續(xù)。近日,法院準予二人離婚。阿玲不過是黃粱一夢,終成空。
47歲女子與26歲外甥結婚
2015年1月27日,為了讓女兒能到上海某高校上學,47歲的女子在前一天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xù),緊接著又和外甥來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這場荒誕劇的起因源于該高校規(guī)定家長必須持有本科文憑并在上海擁有一處房產(chǎn),而她和丈夫都不符合條件。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當事人如隱瞞實情進行登記,此婚姻也屬無效婚姻。而且近親結婚也不符合倫理道德,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律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
為辦孩子戶口 姐夫迎娶小姨子
為了能讓妻子妹妹的孩子擁有北京戶口從而順利上學,張先生與妻子決定“假離婚”,再與小姨子“結婚”。然而,孩子戶口不僅沒有辦成,2014年12月,王女士的妹妹卻將張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這場鬧劇最終導致“正牌”妻子離家出走,不愿再復婚;小姨子由于私人原因,要求離婚遭拒。張先生騎虎難下, 離也不是,不離也不是。
假結婚能否撤銷?
從理論上來說,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證,對外界而言那就是真結婚,婚姻關系成立且有效。對于婚姻的無效情形,我國《婚姻法》僅規(guī)定以下情形,婚姻無效: (一) 重婚的;(二)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 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未到法定婚齡的。可見,假結婚并不屬于婚姻無效范疇。
那么,假結婚是否屬于可撤銷婚姻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在我國,可撤銷婚姻只包含一種情形?!痘橐龇ā返谑粭l規(guī)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假結婚只是為了各自利益而結婚,并不存在脅迫情形,因此不能撤銷。
因此,假結婚后想要解除婚姻關系,只剩下一條途徑—離婚。
假結婚帶來的法律風險
結婚證是認定雙方是否為合法夫妻的依據(jù),不管雙方達成何種協(xié)議假結婚領取結婚證,這在外界看來都是合法的。倘若與之假結婚之人目的不純,貪圖美色,欲行夫妻之事。此時,女方又該如何反應?報警還是起訴?一旦假結婚的目的暴露了,那么可能與之捆綁的戶口利益就隨之化為烏有;倘若繼續(xù)隱瞞下去,男方要是圖謀不軌,姑娘可就真的貞潔不保了。
另外,離婚帶來的財產(chǎn)糾紛問題。即便聰明地與對方簽訂婚前協(xié)議,想要將婚后生活掌控在自己的節(jié)奏當中,也總會有令人始料不及的時候。如果出現(xiàn)意料之外的事情,很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一紙婚姻真的能夠“圓夢”?
為了戶口而結婚的人越來越多,其中不乏近親、朋友。然而,一紙婚姻真的就圓夢了嗎?且不論假結婚違背倫理道德,假婚姻日后帶來的麻煩終究也是無法預料的。為了追尋所謂的“幸?!?,鋌而走險與他人利益捆綁在一起,小心撿到了芝麻卻丟了西瓜。
人們總是不善于守住眼前的幸福,總喜歡好高騖遠。戶口其實不是最重要的,活得心安理得、家庭和睦,這才是真正溫暖人心的東西。人們啊,不要讓婚姻成為生活的傀儡,要當婚姻成為生活的一道靚麗風景。(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