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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新華街車禍
銀川新華街車禍,車禍原因是酒駕。因酒駕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已經(jīng)成了“老生常談”的問題。但仍然有不少人存在僥幸心理,但事故的發(fā)生往往就是這種僥幸心理在作怪,有時甚至造成相當嚴重的后果。
21日晚,銀川新華街,瘋狂的捷達先后撞上2輛摩托車最后沖上飯店臺階,受傷者當中有2輛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3名是坐在臺階上納涼的一家人,總共7人。其中一名女性被飛來的捷達車碾過雙腿。捷達轎車司機酒駕逃逸現(xiàn)已被捕。
一、書證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書證主要包括診斷證明書、醫(yī)療費票據(jù)、處方、收入證明等。這些證據(jù)都需要專門的機構制作。比如收人證明必須到自己的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診斷證明書必須是醫(yī)院出具的。這些證據(jù)有些是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形成的,比如醫(yī)療費票據(jù),而有些則是需要受害人專門到有關機關去開具的,比如完稅證明等。不管是怎么收集到的證據(jù),我們都要妥善保管書證的原件,一旦丟失,有的可以補原件,有的則無法補,只能自認倒霉。
二、物證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物證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受損的物品。這些物品應當保留原物,如果保留原物有困難,比如受損的水果等,應當拍照保存。
(一)證人證言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證人證言大部分時候都是用于當事人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有異議而找到的事發(fā)時的見證人來證明自己沒有責任或者可以減少責任。這時候就需要受害人在事發(fā)時保存在場人的聯(lián)系方式,以便將來讓其出庭作證。這時候證人必須是能夠正確表達意志的人,而且最好能夠出庭作證。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比如交通費、住宿費等,由提供證人的一方先行支付,最終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承擔。
(二)鑒定結論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鑒定結論并不僅僅包括傷殘鑒定,還包括對損害物品的評估等,這些鑒定結論既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時作出,也可以在訴訟過程中作出。具體的鑒定程序將在本章第6節(jié)介紹。
(三)視聽資料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視聽資料主要包括事發(fā)時當事人或者其他在場人拍攝的錄音、錄像、照片等或者是“電子眼”拍攝的監(jiān)視記。
當事人自行收集證據(jù)的時候必須注意:
1、要按照證據(jù)的三個特點即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lián)性來收集。否則往往不會被人民法院采信。
2、必須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收集完畢并向法院提交。關于舉證期限將在下面的第3節(jié)中介紹。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34條第1款、第2款的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jù)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能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jù)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