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男友舉債助其痊愈
前男友舉債助其痊愈,對前男女朋友概括很好的一句話是,青梅枯萎,竹馬老去,從此,我愛上的人都像你。兩個人相處事件一長,就被對方“馴服”成了一種固定的樣子,跟其他人很難搭調。分手了當好朋友,會比較好。
今年29歲的貴州女孩大梅,兩年前被診斷患有晚期淋巴癌。狠心的家人扔下了4萬元就再沒管過她。萬念俱灰的時候,大梅的前男友突然出現并四處籌錢,陪她渡過了難關。大梅坦言,自己已經虧欠小濤太多太多,不能再繼續(xù)拖累他?!八依锖芟胨缛战Y婚生子,但我現在的身體還不允許,也許放手對他才是最好的,我會用我一生感激他!”大梅說。
醫(yī)療費不再個人先墊
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將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都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
針對醫(yī)療費用報銷麻煩問題,《社會保險法》明確規(guī)定醫(yī)療費用不必先墊付后報銷,參保人員就醫(yī)發(fā)生的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經辦機構與醫(y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yī)醫(yī)療費用結算制度。
按照社保法規(guī)定,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先是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未繳納或補足的,可處以欠繳數額1至3倍罰款,社保費征收機構可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單位存款賬戶,按程序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要求該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未足額繳費且未提供擔保的,可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