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酒駕打人
人大代表酒駕打人,因特殊身份至今未被拘留。難道人大代表就可以免除刑罰?這也太過分了些。古語云: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雖說在古代這只是一句標語,可是正常的法律公正性還是得顧忌的。如今倒好,一個人大代表酒駕打人,居然能不被拘留,莫非如今人大代表也能通天了?
昨天,市民楊先生反映,本月23日下午6點多,在豐臺區(qū)程莊路附近路口,他被一酒駕男子撞車后毆打一事仍未得到解決。楊先生稱,男子是山西晉城市人大代表,因“身份特殊”至今未被拘留。肇事者親友否認存在“特殊情況”,稱確有酒駕,但撞車后雙方互毆,目前,已走正常程序處理。事發(fā)豐臺區(qū)程莊路天貴商務(wù)酒店附近,楊先生說,23日下午6點多,他由南向北快行至十字路口,減速準備等信號燈時,突然身后一輛京A牌黑色奧迪車撞來,“速度太快了,‘砰’的一聲,就把我的車撞成向南的了,車尾嚴重變形,幸好人沒事”。楊先生說,奧迪車主調(diào)頭準備離開,多次被攔后,男子下車,還撿起路邊兩個拳頭大的石塊追自己,“看到我妻子在拍照,過去就對她拳打腳踢,還渾身酒氣”。
人大代表的權(quán)利
人大代表酒駕打人,至今未被拘留,究竟合不合法?
人大代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簡稱。人大代表經(jīng)過民主選舉方式產(chǎn)生,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quán)力,具有廣泛性、代表性、先進性。
按《代表法》的規(guī)定,人大代表的權(quán)利主要是會議期間的言論免責權(quán)。此外,逮捕人大代表需要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批準。
楊先生說,處置事故的交警對打人男子酒精測試后“說他醉駕”。自己仍未拿到賠款,妻子也因多處外傷在醫(yī)院治療。楊先生提供的事故認定書顯示,肇事者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應(yīng)付全部責任。“交通大隊事故科的工作人員說他是山西晉城市人大代表,已經(jīng)辦理了拘留手續(xù),但因身份特殊,目前無法拘留?!?/p>
人大代表酒駕打人,如確有酒駕,但需先向山西省相關(guān)發(fā)函處理后,才能拘留申某。(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