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據(jù)《東方早報》報道 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3日在江蘇省南京市中院一審判決,黃勝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1994年,黃勝掛職德州地(市)委副書記,后任德州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達10余年。2007年,黃勝升任山東省副省長。
也正是在主政德州期間,黃勝賣官、斂財、生活腐化的種種跡象開始明晰。據(jù)媒體報道,德州市政府一名工作人員曾透露,自黃勝接任市委書記后,德州的干部們發(fā)現(xiàn)光靠政績很難得到提拔,“要提拔先送錢”成了潛規(guī)則。
彼時的德州,官位交易由暗箱操作逐漸變?yōu)槊鞔a標(biāo)價?!百u官”價碼表中,“縣委書記50萬元,縣里某個局的局長20萬元,最低價碼是副鎮(zhèn)長5萬元?!?/p>
(原標(biāo)題:黃勝曾公開賣官 縣委書記標(biāo)價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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