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委會截留我家的征地補償款怎么辦?
我家三口人,1999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分得承包地3.6畝。由于我在廣宗縣城開了一家摩托車修理店,兒子也在縣城上學,因此,我就將我和兒子的戶口遷移到了縣城,但我妻子的戶口并沒有遷出。2012年3月,我們村部分村民的土地被征收修建省級道路。每畝地補償48000元。我家被征走1.2畝土地,按說應該給57600元的征地補償費用。但村支書說,我家兩個人的戶口已經遷走,只能給三分之一的費用。我和村支書多次交涉無效后到法院起訴,但法院拒不受理我的起訴。我實在是走投無路,殺人的想法都有,問:我該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zhèn)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qū)的市,轉為非農業(yè)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fā)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fā)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從此法條能夠看出,你和兒子的戶口雖然遷入了廣宗縣,但由于廣宗縣不屬于設區(qū)市一級,且并非全家都遷出轉為非農業(yè)戶口,因此,發(fā)包方是不能強行收回你全家或哪一個人的承包地的。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qū)片價的通知》中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戶”。你們的承包地既然不能被強行收回,你們也沒有自愿交回承包地,因此,被征收的1.2畝土地的補償款應該依法支付給你家。《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規(guī)定:“強化市縣政府征地實施主體職責。依照法律規(guī)定,市縣政府是征地組織實施的主體,對確定征地補償標準、拆遷補償安置、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組織被征地農民就業(yè)培訓、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等負總責?!蓖ㄟ^以上規(guī)定可知,你應該直接起訴縣政府要求依法支付征地補償費用,鄉(xiāng)政府和村委會沒有向你支付征地補償費的法定職責。雖然表面上鄉(xiāng)政府和村委會也可能受縣政府的委托向村民支付征地補償費,但其只是協(xié)助政府工作,支付主體依然是縣級人民政府。這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民告官。
很累但快樂著!看到當事人的笑容心理特別高興。:做個負責任對得起良心的律師很累!但對得起自己的事業(yè),當我回憶自己的律師生涯時不會后悔。當事人是律師的上帝。尊重上帝和為上帝服務我心甘情愿?。。?/p>
關注微信“楊永建律師”(微信號),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掃描二維碼,關注楊永建律師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楊永建律師網”)
執(zhí)業(yè)律所:楊永建
咨詢電話: 15811286610
我把律師當做事業(yè)而非職業(yè),我會為之奮斗終生。責任、良心是律師的生命線。欺騙當事人就是欺騙律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