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五月天AV无码特黄一片|尤物蜜芽YP网站|婷婷基地和五月天的cos作品|97人妻精彩视频免费看|亚洲精品免费视频网站|青青草97国产精品免费观看|成人毛片桃色免费电影|中国黄色一及大片|一级黄色毛片视频|免费AV直播网站

律師專欄
 
當前位置:法邦網(wǎng) > 律師專欄 > 李前軍律師 > 醉酒司機上演瘋狂駕駛 危險駕駛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醉酒司機上演瘋狂駕駛 危險駕駛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017-06-09    作者:李前軍律師
導讀:案情簡介:醉酒司機上演“瘋狂駕駛”2015年1月30日18時,溫某在上海楊浦區(qū)某飯店與朋友飲酒聚餐,酒過三巡后已至深夜22時。此時,早已醉眼迷離的溫某仍堅持自行駕車離開飯店。在他駕駛車輛行駛至吳中路時,追尾撞擊了前...

案情簡介:醉酒司機上演“瘋狂駕駛”

2015年1月30日18時,溫某在上海楊浦區(qū)某飯店與朋友飲酒聚餐,酒過三巡后已至深夜22時。此時,早已醉眼迷離的溫某仍堅持自行駕車離開飯店。在他駕駛車輛行駛至吳中路時,追尾撞擊了前方的一輛豐田轎車,可溫某并未下車處理事故,而是選擇加速駛離了現(xiàn)場。

豈料,這僅是溫某接下來一系列瘋狂駕駛行為的開始。在車輛行至吳中路古北路路口時,溫某又再次追尾撞擊了在此等紅燈的一輛寶馬轎車,寶馬車主還未來得及了解情況,溫某又已絕塵而去。

在行駛至紅松東路一酒店附近,溫某竟徑直將車輛駛?cè)敕菣C動車道,并將在此攔出租車的兩名行人撞倒。但其仍不理會被撞行人的安危,又做出了一個更為瘋狂大膽的舉動:一個變道,將車輛行至逆向車道上,并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寶馬越野車發(fā)生嚴重碰撞,致雙方車輛損毀嚴重。溫某隨即棄車逃逸。

當晚,公安民警在事發(fā)附近一工地地下室將爛醉如泥的溫某抓獲。經(jīng)鑒定,案發(fā)時溫某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64mg/ml;被撞倒的一位行人構成輕傷;豐田轎車維修費1700元;寶馬轎車物損6000余元;寶馬越野車物損42萬余元。交警部門認定溫某負四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發(fā)后,溫某向被撞車輛的三名車主賠償了所有損失,并通過法院調(diào)解向被撞傷行人支付了賠償款17萬余元,取得所有被害人的諒解。

2016年6月28日,公訴機關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庭審中,溫某一方與公訴機關關于其犯罪罪名的認定展開了辯論。公訴機關認為,溫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兩次肇事后繼續(xù)駕車沖撞,危害公共安全,并又造成一起人車事故及一起兩車事故,致一人輕傷,物損達40萬余元,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溫某一方則認為,其行為未造成嚴重人員傷亡,未達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應只構成刑罰較輕的危險駕駛罪。

法院審理:被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溫某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64mg/ml,其高度醉酒后明顯控車能力不足,在先后碰撞到兩輛轎車后繼續(xù)駕車沖撞,駛?cè)敕菣C動車道撞倒兩名行人,又逆向行駛嚴重撞壞一輛轎車,醉駕途中前后共造成三輛轎車被撞,物損達40余萬元,另造成一人輕傷,車輛行駛路線長達20余公里,給公共安全造成緊迫的高度危險。溫某主觀上對持續(xù)發(fā)生的危害結(jié)果持放任態(tài)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其行為的危險性、破壞性已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物質(zhì)等行為相當,遠大于一般的醉駕行為,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律師說法:危險駕駛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zhì)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種規(guī)定: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xù)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xù)發(fā)生的危害結(jié)果持放任態(tài)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以上就是醉酒司機上演瘋狂駕駛,危險駕駛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介紹,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交通方面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 李前軍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關注微信“李前軍律師”(微信號),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cè)二維碼添加關注。

  • 掃描二維碼,關注李前軍律師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wǎng)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wǎng)發(fā)表,如有轉(zhuǎn)載務必注明來源“李前軍律師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