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將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br/>
【孫瑞紅學習】針對偽基站等發(fā)垃圾信息的。
三十一、將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一款修改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jié)嚴重,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和教學、科研、醫(y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增加二款作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jīng)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p>
【孫瑞紅學習】本條修改,主要是醫(yī)鬧入刑需要特別注意。
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孫瑞紅學習】加強對網(wǎng)絡的管控。個人認為實際上不必要,只要刑法沒有明確在哪里傳播,那就意味著在網(wǎng)絡上傳播,也是傳播,也就能夠治罪。通過刑法修正案明確列舉,似乎無必要!
三十三、將刑法第三百條修改為:“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p>
【孫瑞紅學習】增加了罰金刑;提高了處罰力度,即可判處無期徒刑;同時也對情節(jié)較輕的設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規(guī)定。
三十四、將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修改為:“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p>
【孫瑞紅學習】把尸骨、骨灰納入保護范圍。
三十五、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零七條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chǎn)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p>
【孫瑞紅學習】虛假訴訟犯罪,明確了訴訟詐騙行為可入罪。
三十六、在刑法第三百零八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零八條之一:“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泄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造成信息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泄露國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公開披露、報道第一款規(guī)定的案件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孫瑞紅學習】“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一方面,公開審理的案件不在此范圍內(nèi),另一方面,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不見得都不能公布,只是不應當公開的信息不能公布而已。
三十七、將刑法第三百零九條修改為:“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聚眾哄鬧、沖擊法庭的;
“(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jù)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p>
【孫瑞紅學習】該條基本上沒有兜底規(guī)定,可以認為比較明確,律師應當注意。律師犯罪也應當受到追究,律師與其他人是平等的。如果能夠做出法條中明確列舉出來的行為的律師,應該好好反省一下!
三十八、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條修改為:“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或者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行為,在司法機關向其調(diào)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jù)時,拒絕提供,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p>
【孫瑞紅學習】增加了恐怖主義犯罪或者極端主義類型的犯罪。把原來的“國家安全機關”改為“司法機關”。公安機關辦理恐怖活動犯罪,但公安機關不能成為國家安全機關。
三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zhí)行而拒不執(zhí)行,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p>
【孫瑞紅學習】加大了處罰力度,把刑期提高至7年,雙罰,并把單位納入打擊范圍。
四十、將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修改為:“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p>
【孫瑞紅學習】加大了處罰力度,并于恐怖活動掛鉤。
四十一、將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第二款修改為:“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生產(chǎn)、買賣、運輸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劑,或者攜帶上述物品進出境,情節(jié)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生產(chǎn)、買賣、運輸前款規(guī)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p>
【孫瑞紅學習】
四十二、將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修改為:“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xié)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p>
【孫瑞紅學習】取消死刑,取消了具體列舉。增加了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
四十三、刪去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
【孫瑞紅學習】取消嫖宿幼女罪。其實取消不取消都不是關鍵,關鍵是人們觀念認為嫖宿幼女罪與強奸罪是對立的,不相容的。如果認為嫖宿幼女罪與強奸罪是之間具有包容關系,即強奸罪包容了嫖宿幼女罪,那么,在一般情況下,嫖宿幼女的,就按照嫖宿幼女罪的規(guī)定處罰,如果有強奸罪中規(guī)定的法定升格刑的情況下,就直接使用強奸罪即可。這是因為國家對幼女的保護,是基于幼女對性的認識和把握不如成人,從法律上的推定幼女不能對性作出判斷和決定。即如果和幼女發(fā)生性關系,一律推定侵害了幼女的性自主權。亦即是一種奸淫行為。如此一來,問題自然解決,不一定要修改或者刪除。否則動不動都通過立法解決問題,會導致法的不穩(wěn)定性。
四十四、將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修改為:“對犯貪污罪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一)貪污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三)貪污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對多次貪污未經(jīng)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shù)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fā)生,有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p>
【孫瑞紅學習】該條修改意義重大
1、使得該條文思路比較清晰,不再雜亂無章;
2、明確了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形;
3、增加了終身監(jiān)禁刑的規(guī)定;
4、新條文可操作性強,能夠讓各個省以自己的經(jīng)濟情況具體處理該地域的案件,不再一刀切。
四十五、將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修改為:“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p>
【孫瑞紅學習】該條修改
1、增加罰金刑
2、增加了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或特別重大損失的規(guī)定
3、行賄人的處罰,不再是那么簡單。應當是防止偵查機關讓行賄人胡亂咬人,之后抓所謂的受賄人,放了行賄人。也就是說,行賄人應當考慮清楚,不要胡說!
四十六、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九十條之一:“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行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p>
【孫瑞紅學習】防止通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圍獵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四十七、將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p>
【孫瑞紅學習】改為雙罰制
四十八、將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孫瑞紅學習】改為雙罰制
四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修改為:“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xù)費,情節(jié)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孫瑞紅學習】改為雙罰制
五十、將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條修改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zhí)行職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戰(zhàn)時從重處罰?!?/p>
【孫瑞紅學習】取消了死刑,細化量刑銜接。
五十一、將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條修改為:“戰(zhàn)時造謠惑眾,動搖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p>
【孫瑞紅學習】取消了死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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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合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 洛陽律協(xié)刑委會副秘書長 |洛陽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 | 洛陽師范學院法與社會學院法學講師|洛陽律協(xié)維權委員會委員 | 2017年度洛陽優(yōu)秀律師|2017年度洛陽市法學會優(yōu)秀法學研究工作者|2018年度洛陽優(yōu)秀律師|只做刑事案件的河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