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變兩房、兩房變三房”,如今,這樣的房地產廣告宣傳語隨處可見,許多開發(fā)商都在宣傳中打出了送空間、送面積的噱頭,一些公民認為天上掉餡餅了。然而,買房送空間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呢?在實踐中,商品房面積糾紛比比皆是,如何防范商品房面積陷阱呢?請看資深房產律師的詳細介紹。
1、不要迷戀廣告,廣告只是傳說
開發(fā)商就商品房開發(fā)規(guī)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構成合同組成部分,對開發(fā)商具有法律約束力。
但開發(fā)商往往在宣傳資料和銷售廣告上注明“該廣告(資料)僅作為參考,具體以雙方正式合同約定為準”等字樣。在這種情況下,廣告內容就可能屬于要約邀請,對開發(fā)商難以形成約束力。
2、套內面積計價,買家莫被迷惑
購房者不光購買使用面積,在買房時還要考慮到環(huán)境因素,開發(fā)商會不會在公攤面積上做手腳,惡意縮水公共面積,甚至出現產權面積縮水,但卻要補交房款的尷尬。
從法律角度,建議購房者在定購房屋的時候同開發(fā)商就這一問題作特別約定并在補充協(xié)議中加以明確,分別就套內建筑面積變化幅度和公攤面積變化幅度做出約定。
3、買“二手期房”當心法律糾紛
雖然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二手期房”買賣,但在現實生活中這種交易是大量存在的。廣大購房者在“二手期房”交易過程中應該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出讓方基本情況調查。
二是除非出讓方是一次性付款,否則應該先征得開發(fā)商同意方能與出讓方簽訂轉讓合同。
三是與出讓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就轉讓價格、房款的支付方式、稅費承擔、產權證辦理、違約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的約定。
專業(yè)房產律師提醒大家,購房時一定了解一下商品房面積的相關常識。對于收房時存在面積誤差的情形,如果誤差比絕對值小于3%的,買房人不能要求退房,其誤差按實際結算。如果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買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如果買房人不要求退房的,由開發(fā)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王方律師辦案心得:房價的大幅起伏,不懂法律或不遵守誠信,再加上房產問題復雜等原因,導致此類糾紛居高不下。必須簽訂完善的合同,正確適用法律買賣房屋和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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