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校長為學生打飯,作秀不會作9年。校長作為一個學校里最權(quán)威的存在,似乎嚴肅些也是理所當然,但是對于學生或是老師,自然知道一個親民的校長有多么重要。校長打飯,聽起來像是作秀,但是你見過誰作秀會作9年?

事件回顧:
校長為學生打飯
在浙江杭州文瀾中學食堂有一處奇景,這里有一位非同尋常的打飯師傅,而這位打飯師傅不是別人,正是該所學校的校長。這位任姓校長平日里就十分關(guān)愛學生,也經(jīng)常給學生打飯,這一打就是9年。任校長在學校以及教育圈十分出名,大家都稱他親切仁愛。由于經(jīng)常給學生打飯,因此他也被稱為“打飯校長”。打飯校長最開始是想體驗一下學生的食宿生活情況,但是從2004年到現(xiàn)在,他已經(jīng)為學生打了9年飯。由于媒體報道廣泛,因此任校長也因為這件事情出了名。這樣的師生交流互動,讓其他老師都很羨慕。受“任哥”感染,自發(fā)去學生食堂幫忙的老師越來越多,書記徐青青、副校長薛瑩等,打飯,就這樣從一個校長的個人行為,成了全校老師的集體行為。
法邦時評:
任校長的肖像權(quán)
任校長因為為學生打飯9年而出名了,可是肖像權(quán)又該從何護起呢?每一個不是名人卻又開始出名的人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自己的“臉”值錢了,可是卻沒人來給錢。于是就有了許多民事侵權(quán)案件。
法律規(guī)定,有特殊新聞價值的人,不得反對記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別幸運者或者特別不幸者、重大事件的當事人或者在場人等,均屬這種情況;我國《民法通則》又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quán),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p>
由此可見,構(gòu)成侵犯公民肖像權(quán)的行為,通常應(yīng)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jīng)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打飯校長這樣具有社會正能量,肯定是具有新聞價值的,所以在媒體上傳播他的照片并不違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這個商機,不經(jīng)他本人同意就給什么產(chǎn)品做了廣告,那可就是違法行為了。
網(wǎng)友評論(新浪微博):
中國好校長
@TVXQ他她:我讀小學的時候怎么沒有遇到這么好的校長!
@媽媽說名字不長就不帥真難:裝逼作秀,你我也不知道一張圖片面之詞。
2專注Di調(diào)26年:中國好校長。
結(jié)語:
不論是真心還是帶有目的色彩,這樣的舉動能夠持續(xù)9年,就已經(jīng)證明了他的付出。要知道他沒有義務(wù)或是必要的理由去為學生打飯,那么一切超出本職工作之外的奉獻都代表著人格的升華。(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