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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電飯鍋窮游10國
背電飯鍋窮游10國,六旬老人重燃青春。不懂英語,卻敢背著電飯鍋窮游10國;不懂網(wǎng)絡,卻寫出30萬字旅游攻略的網(wǎng)帖……好多年輕人都不敢嘗試的事情,65歲的成都老人丁柏青卻做到了。如今,老丁變身網(wǎng)友“丁哥”,在網(wǎng)上圖文并茂地分享著自己的窮游之旅,并寫出了30萬字的窮游攻略。他在攻略中透露,花銷少因為事先做足了準備,“我們把錢控制到了極致,每次出國都背著電飯鍋。”
10月10日,窮游老人丁柏青在家中講述他的窮游攻略。1975年,他懷揣著600元帶著妻子暢游國內(nèi)10余個城市。他一直期待和妻子的第二次“青春旅行”,而這一天,他足足等了35年。最近3年,丁柏青夫婦靠著一點微薄的退休收入,7次走出國門,窮游了馬來西亞、印度等10個國家。近日,丁柏青又開始籌備帶老伴開始他們的歐洲窮游之旅。他們花了4個月時間來準備:女兒幫忙辦手續(xù)、換外幣、訂機票;丁柏青負責學英語、逛論壇、擬攻略?!拔覀兊男?,開始復活;人,開始蘇醒?!倍“厍嘣诼糜稳沼浿姓f。此后3年,老兩口7次走出國門,窮游了馬來西亞、印度等10個國家。甚至一度每人僅花費2900元,12天游歷了馬六甲、檳城、巴厘島等地。
肖像權侵權界限
丁柏青火了,可是肖像權又該從何護起呢?每一個不是名人卻又開始出名的人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自己的“臉”值錢了,可是卻沒人來給錢。于是就有了許多民事侵權案件。
法律規(guī)定,有特殊新聞價值的人,不得反對記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別幸運者或者特別不幸者、重大事件的當事人或者在場人等,均屬這種情況;我國《民法通則》又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p>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jīng)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丁柏青的正能量事跡肯定是具有新聞價值的,所以在媒體上傳播他的照片并不違法??墒侨绻猩碳铱瓷狭诉@個商機,不經(jīng)他本人同意就給什么產(chǎn)品做了廣告,那可就是違法行為了。(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