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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魔鬼路口列車撞人
火車對很多人來說是福車,可朝發(fā)夕至的將人們送往很遠的地方。但是,在有火車穿過的市區(qū),如果行人不足夠小心,那么火車也有可能成為禍車,而日前北京魔鬼路口的列車撞人致死事件就是例子。
昨晚6時30分許,一名男子在通過鐵路道口時被行駛的火車撞上,殞命雙清路鐵道口。截至昨晚記者發(fā)稿時,鐵道口值班室的工作人員和民警正在對現(xiàn)場進行勘查。北青報記者發(fā)現(xiàn),這個被稱為“魔鬼路口”的S2線的鐵道口,曾被政協(xié)委員連續(xù)三年提交提案希望整改,但截至目前雙清路道口尚未有明顯的變化。
“ 我在k1015北京開往通遼的火車上,現(xiàn)在應該是在上地附近的一個道口,好像是火車撞死個人,列車已經停了!”昨晚6時30分許,一位乘坐火車的網友發(fā)微博稱,自己乘坐的列車疑似在道口上撞到了行人。隨后,這名網友多次發(fā)布微博表示,在發(fā)生事故后列車停在了道口處,道口兩側已經堵滿了過往的車輛。網友稱,列車在停駛了大約半個小時后再次開啟。
昨晚8時30分許,北青報記者趕到了事發(fā)現(xiàn)場,發(fā)生事故的地點位于京包線的雙清路道口。此時的道口交通已經恢復正常,火車也已經駛離了現(xiàn)場。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在鐵道口的南側,一輛999急救車停駛在路旁,三輛警車也在事發(fā)現(xiàn)場停著。
據(jù)一位目擊者稱,事發(fā)時他看到鐵道口的橫桿已經放下,但不知行人是如何跨過了橫桿?!笆虑榘l(fā)生的太突然了,再加上天已經黑了,我根本都沒看到被撞的是男的還是女的?!边@位目擊者說,被火車撞上后傷者被拖行了近百米后列車才停住。
侵權責任中的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guī)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侵犯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可見,在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的情況下,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知名債權債務律師,北京林鑫沃邦律師事務所債權債務部主任,郭延虎律師提示,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時,第三人的過錯和受害人的過錯對責任承擔有重要影響。如果第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即構成共同過錯,應由共同加害人按過錯大小分擔民事責任,且相互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則構成混合過錯,依法可以減輕加害人的民事責任。
盡管火車在符合安全操作的情形下撞人致人死亡的,是可以免責的。但是,即使列車員違規(guī)操作,如果受害人自身存在過錯,那么分擔侵權責任時,侵權一方的損害賠償責任也會得到相應的減免。(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