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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賣子為男友還債
小三賣子為男友還債終遭棄,報警求助雙雙陷牢獄,真可謂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孩子是上天給于每對父母的禮物,是一種恩賜。但是薛某、楊某這對父母,一個將孩子視為麻煩與累贅,一個將孩子視為追求愛情的工具。有這樣的父母,孩子在收買人丁某家可能還會過的更好一些。愛情不是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理由與借口,等待這對父母的,是法律的嚴懲。
24歲的楊姓女子與有家室的男友薛某相戀并懷孕,不過薛某并不想要這個私生子,于是決定賣掉。今年8月1日,楊某生下小孩后,二人就將孩子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丁某。而賣掉孩子之后,薛某選擇與楊某分手,帶著賣孩子的錢消失了。楊某卻想念著薛某,但是自己尋找不到,就想通過報警的方式找回薛某。
出賣親生子也要受刑罰
父母在決定生下孩子并成功將孩子帶到這個世界后,從道義上和法律上都應盡到對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責任。兒童不能作為商品予以出售,父母也不應以出賣子女來獲得經濟利益。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律師說,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都構成拐賣兒童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且對于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偷盜、撿拾兒童出賣等行為,構成犯罪的,法院要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解釋,楊某與薛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拐賣兒童罪,警方也已經對二人分別采取了強制措施。
竟然為了幫有家室的男友還債,把親生兒子都賣掉了。你可以罔顧道德,去做別人的小三,但是竟然能不顧律法實施犯罪,這個楊某真的讓人無語了。莫怪網友說:這男人不是東西,女的也挺傻的!這么狠心不值得同情!(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