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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人拐騙賣淫
妻子被人拐騙賣淫妻子被人拐騙了,丈夫竟然假扮女子引誘“人販子”,最終將妻子從“狼窩”里救了出來。這位丈夫可謂是“國民好丈夫”,這么好的男人,這位妻子還忍心將其拋棄嗎?
王雪和李靜是老鄉(xiāng),兩人通過QQ不斷聯系。王雪常常向李靜傾訴對丈夫的不滿。8月中旬,李靜對王雪展開了進一步的感情攻勢,表示要去接她走。王雪同意了,要求李靜把她送到廣東她母親那。8月下旬,李靜和叔叔李平到了寧波,租了一輛黑車把王雪從洞橋帶到寧波客運中心,卻并買了去福建的車票。到了福建后,李靜變回了本來面目,要求王雪在一家按摩店賣淫賺錢,王雪不同意,但又害怕反抗了挨打,最后同意。于是,李靜把王雪介紹給梁平,讓她在梁平的店里工作。
齊勝是王雪的丈夫,對于妻子的失蹤一籌莫展。隨后,通過查找網絡聊天記錄,齊勝發(fā)現王雪和李靜經常聊天,而且聊天記錄上也出現要帶王雪走的字句。懷疑是李靜帶走了王雪。為順利救回妻子,齊勝重新申請了一個名叫“燕子”的QQ,主動和李靜取得聯系,后來,李靜也流露出要帶“燕子”走的意思。
9月17日下午,李平、李靜叔侄在鄞州區(qū)洞橋鎮(zhèn)菜場附近等待與“燕子”會面時,被民警抓獲。之后,兩人交待了將王雪拐賣至福建省仙游縣賣淫的情況。最后,民警成功抓獲了梁平、童紅,并解救出了王雪。經審查,鄞州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婦女罪逮捕李平、李靜,以涉嫌拐賣婦女罪和容留賣淫罪逮捕梁平,以涉嫌容留賣淫罪批捕童紅。
拐賣婦女兒童罪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表示: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這是一種世界性犯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guī)定,犯拐賣婦女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1)拐賣婦女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婦女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4)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5)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6)造成被拐賣婦女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7)將婦女賣往境外的。
俗話說的好,“原配最好”。老鄉(xiāng)的幾句花言巧語就讓這位妻子動容了,豈料卻是一步步向“狼窩”逼近。多虧了這位機智的丈夫將其解救,否則,后果可是不堪設想。有時間去與其他男人談情說愛,不如多把心思花在自己的家庭里。(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