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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生殖器被剪
俗話說“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不過,凡是都有個度才行。為了一己之私去傷害剛出世的無辜小孩,甚至剪掉小男孩的生殖器,這實在是天理難容。
10月8日7日上午,一蒙面男子闖入玉山縣玉虹世紀名城小區(qū)一戶人家,將出生才幾個月的嬰兒生殖器官剪掉。男嬰出生2個多月,案發(fā)時,男嬰的母親出門買菜,男嬰的奶奶在家,至于此案的詳細情況,公安局正在作進一步的調(diào)查。
一位玉虹世紀名城小區(qū)的居民透露稱,受傷男嬰的奶奶60多歲,昨日上午9點鐘左右,只有奶奶和男嬰在家,“據(jù)受傷男嬰的奶奶講,當時有人在敲門,她打開門,一名蒙面男子就拿著刀對著她,奶奶當時就嚇暈了,等奶奶醒來時,蒙面男子已經(jīng)逃離現(xiàn)場?!币恍^(qū)居民說。目前,受傷男嬰已送往上海救治。
“真殘忍!,小男孩的‘小雞雞’被剪斷后,還找不到了,‘蛋蛋’也被剪掉了一個。”另一居民說。
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表示,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未經(jīng)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這么小的男孩剛出世就遭受這樣的殘忍對待,現(xiàn)在可能還不知道在自己身上發(fā)生了什么事情,往后孩子大了,這該如何是好。大人的世界總是怎么復雜,可是大人們之間的事情不應該牽扯到孩子身上。(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