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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岳父因瑣事砍死女婿
前幾日山東藍翔副校長幫校長跨省打架,對象就是校長的岳父。今日,卻發(fā)生一件岳父砍死女婿的事件。
據(jù)報道,今日凌晨四點半,深圳羅湖嘉寶花園發(fā)生一起故意殺人案。66歲的岳父曹某用匕首將43歲的女婿江某捅傷后,又持斧頭將其追砍致死。
經(jīng)初查,曹某為江某岳父,二人因生活瑣事產(chǎn)生積怨。案發(fā)當晚,二人再次因家庭瑣事引發(fā)肢體沖突,嫌疑人曹某持匕首捅傷后,又持斧頭追砍江某致死。
有鄰居稱聽到有爭吵,老人將女婿從10樓追砍到4樓。事發(fā)樓棟10樓至4樓都有血跡。羅湖警方證實兩人因家庭瑣事產(chǎn)生沖突,目前嫌疑人已被控制。
義憤殺人可從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一種。故意殺人案件的社會危害性較大。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法邦名律聯(lián)盟刑事專家團團長,宋曉江律師說,對故意殺人案件量刑時,一般對情節(jié)較輕的認定有防衛(wèi)過當,基于義憤殺人等等。此類案件量刑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岳父的殺人動機,我們目前無法認定,僅僅因為生活瑣事而產(chǎn)生這樣的悲劇,對雙方家庭都是不幸的。一時的憤怒或許會造成一輩子的悔恨。所以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學會溝通交流和平的解決問題,以免造成嚴重的后果,受到法律制裁。(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