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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加學生遇害案將開審
據(jù)加拿大《世界日報》編譯報道,中國留學生林俊遭肢解案,在19日終于完成甄選陪審員程序后,魁北克高等法院宣布,案件將于本月29日正式開審,預期整個審訊過程持續(xù)6至8周。
被告馬格諾塔被控2012年5月謀殺林俊后,將其肢解,并將切割下來的四肢郵寄給一些機構,其中包括執(zhí)政的聯(lián)邦保守黨總部。在加拿大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fā)出全球通緝令后,德國警方于2012年6月將已逃亡至柏林的馬格諾塔逮捕,并于稍后將其引渡回加拿大。
馬格諾塔除被控一級謀殺罪外,還被控辱尸、發(fā)布淫穢材料、刑事騷擾總理哈珀和一些國會議員、郵遞猥褻和不雅材料四項罪名。馬格諾塔已否認一級謀殺罪等五項罪名,并選擇接受由法官和陪審團組成的法庭審判。
數(shù)罪等待法庭審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零二條 盜竊、侮辱尸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侮辱尸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涂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尸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法邦名律聯(lián)盟刑事專家團團長,宋曉江律師提示,毀損,就是對于尸體予以物理上或者化學性的損傷或破壞。本案中的肢解就是對尸體的毀損。
據(jù)了解,加拿大沒有死刑,即使馬格諾塔被判有罪,其最高懲罰也不過是終身監(jiān)禁。資深刑事辯護律師,法邦名律聯(lián)盟刑事專家團團長,宋曉江律師提示,如果被鑒定為精神病患者,將被送往醫(yī)院接受治療。
被告馬格諾塔的行為更是殘忍至極,但是各國法律不同,靜觀魁北克高等法院對其審判結果,希望能還被害人一個公道,讓受害者安息!(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