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dǎo)語:
柯震東獲釋了,喜了一些人,怒了一些人。粉絲們歡呼雀躍,黑子們或是中立的人們對此深感疑惑,怎么才進去這么幾天就出來了,尤其是其在發(fā)布會上的道歉視頻流的截圖出來之后,被罵的更慘了——“一副屌樣!”。網(wǎng)友戲評:幾千萬代言沒了,還要搭上幾百萬的違約金;替“龍子”擋下大部分輿論攻擊,成龍不見得會扶他一把;擋了內(nèi)地大一統(tǒng)事業(yè)的棋子,就算回臺當(dāng)兵,小馬哥也不會輕易放過他;大陸娛樂圈要封殺他,臺灣政法界要追訴他;哪怕多年以后再復(fù)出,難保不會來一句“長殘了,像趙本山”。
既然說到了“龍子”,我們不禁要問柯震東都出來了,房祖名什么時候才能出來?看看法律怎么說。
事件回顧:
柯震東獲釋
2014年8月14日柯震東與房祖名涉毒被抓。房租名被被警方以容留他人吸毒罪逮捕,而柯震東則被行政拘留14日后,于今日釋放。
2014年8月29日23時27分,柯震東父母到東城拘留所接柯震東。今日凌晨,柯震東從拘留所獲釋。據(jù)媒體報道,柯震東將于今日下午2點半,在北京麗晶酒店2樓宴會廳舉行道歉記者會。8月14日,柯震東涉毒被行拘14天。(搜狐新聞)
法邦時評:
吸毒和容留他人吸毒罪
關(guān)于回答柯震東出來了,房祖名什么時候出來的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確二人行為的性質(zhì)如何。柯正東之行為是吸毒,而房祖名的行為則是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yī)務(wù)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柯震東的行為不是犯罪行為,而是違法行為,受行政處罰,以其行為的性質(zhì)接受最高接受15日的行政拘留處罰即可。
而房祖名則是犯罪了,根據(jù)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guī)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目前來看房祖名已被刑事拘留,所涉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罪,粉絲們要想再見到房祖名自由歸來,恐怕得等上一兩年了。
網(wǎng)友評論: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Liusien---:吸了毒就得付出代價,就算道歉也沒用,以后用實際行動來證明你改過自身,誰知道你在背后做什么見不得人的勾當(dāng)。身為公眾人物,影響這么壞,現(xiàn)在真的是無法原諒,以后慢慢來用行動證明你改過自新吧。腦殘粉們,也不要再散播謠言了,錯就是錯了,吸毒就是不對!
@Sharon_小鋒鋒:嗯嗯,只要真心去改正,我覺得再壞的人也有重建光明的時刻!同意的點贊??!
@施施施加壓力:柯騰應(yīng)該多讀點書,畢竟只有23歲呀。
結(jié)語:
“我認為這件事情,其實沒有任何理由,或是任何的原因,就是我做錯事,做錯事情就必須去面對、承擔(dān),改正錯誤?!笨抡饢|如是說。真正能改過來那是極好的。同時小編也希望粉絲們在面對公眾人物吸毒事件或是其他丑聞是,能保持一個理性的態(tài)度去對待,不能過于苛求,畢竟明星也是人,也會犯錯嘛,但這不能成為其犯錯的借口,藉由此來為其辯護,錯就是錯,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畢竟他的影響力是巨大的,他們是社會的代言人,他們引導(dǎo)著社會的風(fēng)向標(biāo)。
毒品本不是什么好東西,何故要拿來消遣,有此閑情不如向星爺學(xué)一學(xué),捧一本《演員的自我修養(yǎng)》看一看。(法邦網(wǎng))
